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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21年10月18日 > > 汕头市潮阳区G324国道以北(现为:潮阳区万丰实业有限公司)7项土地

汕头市潮阳区G324国道以北(现为:潮阳区万丰实业有限公司)7项土地

2021-10-18 广东省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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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发布日期 2021-10-18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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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
项目名称 *****区G***国道以北(现为:**区万丰实业有限公司)*项土地 项目编号 T********* 挂牌价格 ******元 挂牌期满日期 ****-**-** 项目类别 租赁项目 行业分类 土地 项目地点***;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已获得相应批准或备案; *、我方在本公告中公布的内容及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准确、合法,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资产招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项目编号:*******挂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交易保证金:*****.*元 委托方:*****区国梅农场有限公司 招租标的名称:*****区G***国道以北(现为:**区万丰实业有限公司)*项土地 挂牌价格:******元/年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招租标的简况 招租标的名称 *****区G***国道以北(现为:**区万丰实业有限公司)*项土地 招租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区G***国道以北(现为:**区万丰实业有限公司) 出租用途 加工场 出租期限 *年 免租期限 无 租赁保证金 按*个月租金金额 出租面积描述 共****.**㎡(其中编号*土地****.**㎡、编号**土地***㎡、编号**土地***㎡、编号*土地****㎡、编号*土地***㎡、编号**土地****㎡、编号*土地***㎡) 配套设施 无 使用情况 详见《使用情况表》 原承租方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招租标的 权属信息 招租标的权属人 *****区国梅农场有限公司 权属证明及权证编号 权证列示的占地面积 权证列示的建筑面积 权证列示的规划用途 招租标的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瑞基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评估报告文号 粤瑞基估字[****]第***号 核准或备案情况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粤房估备字贰*******) 招租标的对应年租金评估值 共******元/年 招租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出租方按照招租标的现状和指定用途招租,不包括租赁土地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 本次招租土地没有任何权属证明,若招租或租赁期间出现任何产权问题,出租方愿意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 本次招租土地编号为出租方自行编号。 *、本 次招租土地地上有原承租方搭建的建筑物,若原承租方未竞得承租权,原承租方对地上建筑物有处置权。 *、 若原承租方仍获得本次招租标的的承租权,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算,并按成交价格补足租金差额;****年**月*日之前的租金按原租赁合同书约定的租金标准收取。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瑞基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粤瑞基估字[****]第***号)。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招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二、招租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格 ******元/年 租金挂牌总价 ******元 挂牌开始日期 ****年**月**日 挂牌公告期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将首年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等交易价款转入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请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价款”,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金额为准);以后每年租金由承租方自行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时间和方式按照《租赁合同书》的约定执行;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的租赁保证金按照《租赁合同书》的约定执行。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不允许联合承租。 招租形式 按现状不低于挂牌价互联网电子竞价或协议整体出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协议出租。 交易保证金设置及处置方法 交易保证金金额 *****.*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之日**时前(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户) 账户名称:***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星湖支行 账号:********* 或: 账户名称:***恒益顺资产托管中心 开户银行:**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和有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登记承租意向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此要约的承诺。非出租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即为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约,恒益顺公司有权处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未按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规定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或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低于挂牌的价格报价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限与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意向承租方其他违反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或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形。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法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在扣除并支付恒益顺公司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和恒益顺公司有权终止交易,并可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承租方资格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恒益顺公司向未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原额原路径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承租方应按时缴交租金,逾期一个月不付租金的,承租方每日应向出租方偿付日租金*.*%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二个月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场地,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租赁期间承租方如违约,出租方可抵扣承租方租赁保证金赔偿损失;如无违约,租赁保证金可在合同期满无息一次性退还承租方。 *、承租方租赁使用场地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经营活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守法经营。自行缴交各自经营相关的税费,严禁违法、违规经营,依法使用租赁场地,不得供给任何人作为非法或违规之用途,不得从事与约定不相符的其他活动,并自行做好各项内部管理与三防工作。违者,承租方除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外,出租方有权保留追究承租方的法律责任。 *、承租方租赁期间,不得将场地抵押、转租给第三方。如确需转租,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办理转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场地,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而且不负经济责任。 *、如因政策、土地收储或*政建设、上级部门或出租方整体规划需要,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自行搬迁,并提前终止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租赁期内,承租方是租赁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使用、管理范围内(包括相关公共部分)的消防、治安、环保等安全负全面责任。承租方对租赁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消防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一切事故或由此引发侵害他人权利、利益的,概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对出租方财产造成损坏或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得造假、制假,违者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签订合同时需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租赁期间若承租方违反《安全生产责任书》相关规定,出租方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为确保双方的安全和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出租方将定期依照合同书的约定对承租方使用场所进行检查,承租方应予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租方对出租场所的检查。 *、承租方必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书》、《安全生产责任书》文本签署《租赁合同书》、《安全生产责任书》(文本可从发布本招租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租赁合同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上述条件与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书》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书》文本内容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或交易的特别约定) 特别约定 *、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招租交易活动,必须书面承诺认可、遵守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并接受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的约束。 *、招租标的是按现状进行公开招租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登记前,仔细审阅招租资料的全部内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详细查勘招租标的,清楚招租标的现状,对招租标的的状况、存在的或潜在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没有权属证、标的有占用情况、出租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充分了解后决定是否愿意承租;承租后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书》约定使用招租标的;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承租后因招租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招租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和详尽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以及出租方、恒益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招租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招租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租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判断招租标的是否符合招租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出租方、恒益顺公司对招租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承租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恒益顺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意向承租方向恒益顺公司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悉招租标的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招租标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招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对招租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愿意接受招租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存在、或有的瑕疵),愿意自行承担本次资产招租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全部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本公告、《租赁合同书》及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并承诺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书》文本签署租赁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或拒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租赁标的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且不因公告面积的增减而影响交易结果。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招租标的现状影响其相关证照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致使其不能按设想使用招租标的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书》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协议成交的,承租方必须在收到恒益顺公司发出的《协议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通过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承租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承租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标的租金挂牌总价计算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向恒益顺公司支付【其中一千万元(含)以下部分按*%收取,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五百万元(含)以下部分按*%收取,二千五百万元以上部分免收取交易服务费】。若承租方符合《***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所规定的减免交易服务费条件的,可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向恒益顺公司提出申请。无论恒益顺公司是否同意承租方的减免申请,承租方均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支付期限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须将交易服务费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分行 账号:**************** *、本次资产招租交易的交易资金不得由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恒益顺公司同意后方能办理)。 **、出租方应在本次招租标的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将本次招租标的交付承租方,具体交接时间由出租方、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协商,如超过上述交付期限且无法协商一致的,出租方须在上述交付期限届满后**日内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直至原承租方实际迁出后,再向承租方交付招租标的,租赁期限自招租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承租方若因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超过三个月不能得到招租标的而不愿再租赁招租标的,出租方无息退还其交纳的首年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等交易价款,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和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招租标的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招租标的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外,承租方放弃承租招租标的,恒益顺公司可根据本公告和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再行组织交易,再行交易的租金总成交金额低于原租金总成交金额的,上述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重新组织交易活动的一切费用(含恒益顺公司的交易服务费),恒益顺公司和利益受损方保留对其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出租方承诺不参与本次招租标的的网络竞价,也不会委托他人代为网络竞价。 **、意向承租方因招租交易撤销等情形致使其无法承租招租标的时,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向恒益顺公司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之外的任何权利。 承租须知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满之日**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内)到恒益顺公司租赁平台(地址:******珠池路**号光明大厦二楼***号房或*****区棉北街道**一路工贸大厦九楼)向恒益顺公司提交《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办理意向承租意向登记。 *、意向承租方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与招租交易有关事项的,应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方为自然人的,须当着恒益顺公司工作人员的面签署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被授权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优先权人只能就招租标的整体行使优先权而不能部分行使优先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行使优先权。 *、出租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查勘招租标的物。意向承租方若需现场查勘,可向出租方衔接查勘事宜。出租方不统一组织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承租方若有疑问,可以向出租方或者恒益顺公司咨询。 *、本公告所称“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是指:《***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规则》、《*****区G***国道以北(现为:**区万丰实业有限公司)*项土地公开招租网络竞价须知》和《***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公告所称“租金挂牌总价”是指:招租标的租期内按各年租金挂牌价计算的各年租金的总和。 *、本公告所称“租金总成交金额”是指:招租标的租期内按各年租金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各年租金的总和。 *、本招租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租赁招租标的意向,按本公告要求向恒益顺公司提交《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四、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区国梅农场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区金浦街道梅花崎脚梅花农场办公楼四楼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李树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炎明 联系电话 *********** 邮寄地址 *****区金浦街道梅花崎脚梅花农场办公楼四楼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小姐、吕小姐 传真 ****-******** 联系电话 ****-******** 邮编 ****** 联系地址***;*****区棉北街道**一路工贸大厦九楼 特别声明: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不应依赖于出租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招租标的及承租招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次招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及出租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如对***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招租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租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招租位置示意图: 附件下载: 《租赁合同书》.pdf 《安全生产责任书》.pdf 《竞价须知》.pdf 《使用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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