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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8年02月22日 > 其他公告 > 机房设备、办公设备等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机房设备、办公设备等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2018-02-22 福建省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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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福建省漳州市
发布日期 2018-02-22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东山县人民法院 乙方:福州惠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6]dscgzx[TP]2018003的机房设备、办公设备等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磁盘阵列 磁盘阵列 1 117000 VS200G-L-S64T 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3年原厂商免费保修 1 1-2 其他办公设备 其他办公设备 4 60000 G6600 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3年原厂商免费保修 1 1-3 服务器 服务器 1 69000 NF5270M4 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3年原厂商免费保修 1 1-4 台式计算机 台式计算机 13 61100 主机:ThinkCentre M710T-B568,T2014sD显示器 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整机三年全保上门保修 1 1-5 便携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1 6600 ThinkPad E470-001 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1年原厂免费保修服务 1 1-6 碎纸机 碎纸机 12 21600 黑金刚+ 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按厂家规定标准保修(1年) 1 1-7 便携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1 6700 Latitude 5580-15521 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2年免费保修 合计: 342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贰仟元整(¥34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樟塘镇和平路38号; 4.3交付条件:无。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响应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所约定的货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日起至质保期到期止。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东山县人民法院乙方:福州惠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东山县樟塘镇和平路51号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6层1924室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廖珍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杨德涛 联系方法:13395969885 联系方法:1340591485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账号:3500 1890 0070 5254 3443 签订地点:漳州市东山县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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