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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7年12月24日 > 其他公告 >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高考听力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高考听力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2017-12-24 福建省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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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福建省漳州市
发布日期 2017-12-24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 乙方:厦门艺程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90]HXCG[GK]2017003的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高考听力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货物清单。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教学专用仪器 教学专用仪器 1 299800 AS-32100、MS650、AM60、VGD-10KL 签订合同后30天内 质保期3年 合计: 2998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299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角美镇滨湖路1号; 4.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响应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系统安装调试后经正常零故障试运行,甲方予以组织验收,期间发生的系统运行费用及组织验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1,支付比例(%)95,支付期次说明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95%;支付期次2,支付比例(%)5,支付期次说明余下5%作为质保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10、违约责任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如果乙方未能如约提供设备并竣工完成安装,逾期 10 天后仍未完成,要求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01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 %。设备质量以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乙方:厦门艺程商贸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龙海市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滨湖路1号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A之七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王全琳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959665606 联系方法:1588026889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五缘湾支行账号:账号:3759018800002023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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