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苏州市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我公司拟对苏州工业园区菁英公寓、锦程之星、菁源之星和明日之星4个公租房小区中部分空置商铺征集有经营意向的商户,欢迎有成熟运营经验的商户持业态经营方案至我司洽谈。现将有关招租内容说明如下: 一、招租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 二、出租位置: 1.“菁英公寓”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1号。整个项目规划小高层、高层和商业配套31幢,总建筑面积28.1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住宅2559套,可入住7000人左右。本次拟招租商铺为14幢110室、14幢111室、14幢112室、14幢114-2室、14幢114-3室,各商铺基本情况如下: 商铺14幢110、111、112室位于14号商业楼一楼,商铺14幢114-2位于商业楼二楼,商铺14幢114-3位于商业楼三楼(区位示意详见下图,仅作方便鉴别之用)。上述商铺在经营方案合理的情况下,我司可考虑接受分割出租。 2.“菁源之星”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北区跨阳路东、唯文路北(唯文路58号),总用地4.3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6万平方米,规划套数788套。本次拟招租商铺为商铺106室,基本情况如下: 商铺106室位于商业楼一楼(区位示意详见下图,仅作方便鉴别之用)。 3.“明日之星”项目位于园区胜浦路268号,总建筑面积6.80万平方米,共有818间房间,每间可居住二人,简易酒店式公寓配置。本次拟招租商铺为101室,基本情况如下: 商铺101室位于商业楼一楼(区位示意详见下图,仅作方便鉴别之用)。 4.“锦程之星”项目位于通园路东、独墅湖大道南(苏州工业园区企鸿路58号),整个项目由10幢小高层、高层和商业配套组成,总建筑面积9.42万平方米,规划建设住宅864套,可入住2000人左右。本次拟招租商铺为102-02室基本情况如下: 商铺102-02室位于商业楼一楼(区位示意详见下图,仅作方便鉴别之用)。 四、承租时间、保证金及租金缴纳方式 1.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承租期和具体合同开始日由我公司通知为准。合同签订起三个月内必须开业; 2.合同保证金为四个月租金; 3.租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每次按预交的方式缴纳。租金缴纳时间为每期租金开始日前缴纳。逾期视同放弃承租权,自动解除承租合同。 五、经营范围 1.菁英公寓商铺14幢110、111、112室经营范围:仅餐饮 其他商铺视招商情况而定。 2.严禁超合同范围经营(如不得在经营场所摆放游戏机等),严禁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或与第三者共同使用承租房屋。 六、意向承租人的资格条件 1.个体承租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苏州户籍需提供居住证。 2.企业承租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二年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公积金缴纳证明材料,并经盖章有效。 3.品牌商家优先,需提供品牌方授权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或加盟的使用权限范围和期限等内容)。 4.有从业经验者优先,需提供既往从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 5.意向承租人需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以便确认出租场地是否具备自身业态的经营要求。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己承担。意向承租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经营的直接资料。意向承租人被我司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我司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在提供承租意向前,意向承租人可提前向我司了解所有承租要求和承租合同条款内容。如出现理解分歧且意向承租人在承租意向表达前,未向我司征询明确的,如意向承租人被我司确定为承租人,不得再以对承租要求和承租合同条款内容理解有误为理由而向我司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七、招租时间安排 1.本条招租启示长期有效(空铺招满即止) 2.意向承租人自查符合本招租启事各项条件的,可于工作日下午2点至5点,携带相关文件至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8楼)或来电咨询,电话:(0512)- 67996371。 我司将于收到材料后根据各商铺业态需求情况筛选联系适合的承租人洽谈租赁事宜,其他未能承租的意向承租人我司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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