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大庆体育运动学校物业服务合同
大庆体育运动学校物业服务合同
项 目 编 号:DZC20192577
计 划 编 号:ZCB20192492
甲 方:大庆体育运动学校
乙 方: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大庆体育运动学校物业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号
服务
内容
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1
服务项目
大庆体育运动学校所有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校园园区(含校园围栏维修和维护)、办公教学楼、科研楼、综合楼、重竞技楼、公寓楼(男、女)、射击馆、浴池等保安、保洁和日常维修、维护、燃气锅炉的运行及电梯维保。
元
3年
1400000
4200000
2
服务内容
校园辖区内外及楼宇内外所有需要保洁的项目,保证垃圾及时清运,冬季清雪等;校园辖区内外所有花草树木栽植、养护、修剪;校园辖区内外及楼宇内外所有设施、设备、水系、绿植、景观、室外体育设施(含足球场地、塑胶跑道)及设备等维修、维护和管理;校园辖区内外及楼宇内外所有安防、消防、监控等系统的维修、维护和管理工作;校园辖区内外及楼宇内外所有日常管理和校园内各类大型活动的保障工作高效、有序执行;校园辖区内外及楼宇内外所有物业服务人员的标准化管理,统一着装,按时到岗,人员岗位配备齐全,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负责灭鼠、灭蟑及夏季各类活动期间室外防蚊防虫工作。
3
工程维修费
用于物业服务工程中产生的维修换件及项目改造费用(仅为材料费)。
3
总价(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万元三年,小写¥4200000.00元(3年)。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1.服务项目:大庆体育运动学校占地面积17.93万平方米,其中,办公教学楼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科研楼建筑面积4240平方米,重竞技楼建筑面积12147.38平方米,男公寓楼建筑面积5030平方米,女公寓楼建筑面积4150平方米,射击馆建筑面积5262.62平方米,浴池建筑面积598平方米,校园绿地总面积9.28万平方米(含足球场地的草坪维护)。
2.服务内容:
2.1室内保洁包括:全部卫生间保洁、洗漱间保洁、除办公室室内以外的各功能性房间保洁、窗户玻璃保洁、大门保洁、楼梯(含电梯)保洁、浴池设备设施保洁、室内场地设施保洁、地板保洁和保养等,并包含人工运送垃圾;须提供34名以上(含34名)保洁人员。
2.2室外保洁养护包括:校园园区保洁、外楼梯、外玻璃幕墙、室外平台、室外草坪(含足球场地)、室内外塑胶场地,并包含人工运送垃圾;负责花草树木栽植,花草树木养护、修剪;负责办公楼、场馆建筑以外的设施、设备、绿植、景观、路灯、室外体育设施及设备等维护和管理;负责日常灭鼠、灭蟑及定期灭蚊、夏季各类活动期间室外防蚊防虫工作。须提供8名以上(含8名)保洁人员。
2.3安防服务工作;负责办公楼、各场馆、浴池、校园园区入口的门岗24小时安防和消防监控工作、安全保卫值班、门卫、巡逻工作;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的维修、维护和使用工作;负责监控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管理;负责制定日常开放和各类大型活动的安防、消防应急预案,并负责报审。须提供24小时楼宇更夫8人以上(含8人);重点安防岗位24小时固定保安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要求提供8名以上保安人员(含8名),其中,主入口门岗2人(二班倒),男女公寓各2人(二班倒),枪库2人(二班倒)。
2.4维修维护服务工作:负责办公楼、各场馆、浴池及校园园区的日常维修、电力系统(含高、低压电柜、变压器等)、供水系统、供暖系统、排污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空调、楼宇等系统的维修、维护和管理。要求提供4名以上维修人员(含4名)。
2.5日常管理及大型活动服务工作:负责办公楼、各场馆、男女公寓楼、校园园区日常的管理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办公楼、各场馆大型活动的安保、安检、秩序维护、场地布置、物资搬运、会务接待、颁奖礼仪等服务工作。
2.6物业人员管理及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提供标准化物业管理体系服务,确保人员管理顺畅,配备齐全,按时到岗,服装统一,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负责物业运行工作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7大型设备的配置和租赁工作:要求满足本项目物业服务的实际工作需求。
2.8体育设施设备的保洁:篮球馆2500平方米的木质地板每日实时保洁,;拳击台2个,每日实时保洁;射击靶位,50米48个,25米8组,10米50个,每日实时保洁。
2.9工程维修费:用于物业服务工程中产生的维修换件及项目改造费用(仅为材料费)。
2.10更夫值更服务:负责办公教学楼、科研楼、综合训练馆、重竞技馆、射击馆、男女公寓、食堂值更工作。要求提供8名以上人员(含8名)。
2.11 燃气锅炉的运行服务:负责燃气锅炉的日常运行,运行时间按照采购要求供应洗浴用水;负责燃气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1人以上(含1人),需持证上岗。
二、其他
●不在委托维修服务范围的项目
以下2项维修维护工作不在委托维修范围之内:
1.室内装修(改造)、大修和改造专项工程。
2.食堂的维修、改造工作。
三、服务期限:3年(2020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2021年2月20日前续签2021年第二年的合同;2022年2月20日前续签2022年第三年的合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由甲方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乙方单位。(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物业费用为每年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结算。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查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审查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
3.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验收。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5.在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服务所需的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在本合同生效十五日之内移交给乙方。
7.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物业管理方案,服从甲方管理,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2.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
4.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提请甲方或有管理权的管理部门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管理方式。
5.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特殊专项管理业务,但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7.乙方必须尊重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权。
8.乙方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意外伤害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等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及物业管理的全部资料。
10.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项目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热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鉴定为准。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 乙方按合同总价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 以担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财政部、黑龙江省财政厅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在签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采购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签证。
3、 乙方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 发生下列情况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
第七条 验收
(一)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
(二)服务验收日期:物业服务过程中,采购单位将采取定时和不定时两种方式抽查。
第八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盖章):大庆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热源街274号
法定代表人:安营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13936822488
乙方(盖章):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经二街3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峰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459-636988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市东风支行
开户账号:0905062709245062763
签订时间: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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