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发布日期 | 2021-01-10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公告摘要 |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1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对黑河徐工欧亚机械贸易有限公司质疑答复函。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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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 |
关于对**徐工欧亚机械贸易有限公司质疑答复函
关于对《***城*管理综合执法局_洁城垃圾综合处理厂装载机挖掘机采购(项目编号:*******[****]****)》质疑的答复
**徐工欧亚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对关于对***城*管理综合执法局_洁城垃圾综合处理厂装载机挖掘机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书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于****年*月**日组织本次磋商小组成员就你公司提交的质疑书进行了复议,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现就质疑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你公司提出的“***龙工机械有限公司中标设备参数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多条不符,不能确定为投标合格供应商。事实依据:在中标公示中按照中标单位中标车辆型号,在该生产家官网进行查询,中标车型多处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中★项*两项,非★项*项,并且在其官方网站没有LG***NG这款装载机,如装载机招标文件要求按照LG***参数对比(*)★*、整机操作质量(kg)≥*****龙工官网实际数据是*****KG,(*)★*、卸载高度(mm)≥**** 龙工官网实际数据是****mm核心产品挖掘按参数要求(*)★*、功率(kW/RPM)≥***/****龙工官网LG***E实际数据***W/**** (*)最大卸载高度(mm)≥****龙工官网LG****E实际数据****mm (*)尾部回转半径 (mm) ≥****龙工官网LG****E实际数据****mm。”
经磋商小组复议认为:
你公司举例说明的装载机参数问题,用生产厂家“LG***装载机”的参数来代替龙工LG***NG装载机参数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参数是错误的。
根据**************的情况说明确认,龙工LG***NG型装载机为龙工LG***N型装载机的高卸版,其卸载高度和整机质操作质量均有提高,本次龙工提供的LG***NG型装载机,其整机操作质量为*****kg,卸载高度为****mm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参数要求。与贵公司质疑的不是一款设备,LG***NG网上没有更新,但是客观存在,因此贵公司质疑不成立。有附件为证。
关于LG****E型挖掘机参数问题,本次供应商响应文件中LG****E挖掘机最大卸载高度为:****mm,尾部回转半径为:****mm,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参数要求,本指标也在其官网PDF格式的产品宣传单页中有体现。有附件为证。
功率参数问题,龙工(**)挖掘机制造有限公司确认,龙工生产的LG****E挖掘机配备QSB*.*-C***-**型发动机,其基础型号为QSB*.*-C***-**型发动机,制造商为**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龙工出于低油耗的产品设计理念,对发动机进行了降功率微调设计,产品宣传册所列发动机功率为***KW,为此机型最低油耗功率。但QSB*.*-C***-**型发动机依然保留了达到QSB*.*-C***-**型发动机最大功率的能力,可在***~***KW区间依据客户不同需求对功率进行微调,本次龙工提供的LG****E挖掘机发动机功率为***KW/****rpm ,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参数要求。有附件为证。
*.关于你公司提出的“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与第一次开标不统一。事实依据:第一次开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无二次报价综合评标法,第二次采用竟争性磋商招标综合评分办法,二者不统一。”
答复如下:
两次招标方式均为竟争性磋商,并不存在你公司所说两次招标方式不同的问题。而且两次均是两轮报价,原文件供应商须知第七条第*、竞争性磋商报价分两次,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该报价将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因此你公司质疑没有事实依据,歪曲事实,质疑不成立。附件磋商文件截图为证。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本次竟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关于你公司提出的“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相互串通,以确保中标单位中标。事实依据:采购方在第一次招标时结果就是龙工品牌中标,只是供应商不一样,由于参数固定值太多,被质疑废标。二次开标前,采购方找到我单位让我们提报我们公司所投产品参数,综合我方参数递交采购参数,以满足中标单位的产品参数。”
答复如下:
采购单位在设计采购参数时为达到公平、公正原则,在采购前咨询了多家供应商的设备参数,综合这些参数后确定了采购参数。本次采购过程中,采购标准制定并无不当,经磋商小组专家复议认为:你公司提出的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相互串通,以确保中标单位中标不存在。对于第一次招标问题,结果及废标原因与本次采购无关,故质疑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串通,以满足中标单位的产品参数不成立。
本项目经磋商小组专家复议认为: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独立评审,客观、公正地对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无任何倾向性打分;采购人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进行了专家抽取等工作,本次磋商小组专家是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采购人未参与本项目的评审工作,采购人从未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你公司提出的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相互串通,以确保中标单位中标不存在。
经磋商小组复议后确认:你公司提交的质疑不成立,维持***城*管理综合执法局_洁城垃圾综合处理厂装载机挖掘机采购原评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接到本质疑处理答复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城*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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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下载]
关于对**徐工欧亚机械贸易有限公司质疑答复函.doc</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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