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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9年12月14日 > 其他公告 > 鹤城区综合视频会议系统网络租赁服务合同公告

鹤城区综合视频会议系统网络租赁服务合同公告

2019-12-14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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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湖南省
发布日期 2019-12-14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方式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年12月14日在招标网发布鹤城区综合视频会议系统网络租赁服务合同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人:******政务服务中心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综合视频会议系统网络租赁服务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带宽 数量 价格 备注 * ***综合视频会议系统网络租赁服务 **M ***条 ******元 单价:****.**元/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 日,完成日期: ****年 **  月**  日。 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付款:业务开通验收合格后,双方核对线路租赁条数,并按实际线路支付年度租赁费用。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第一条 定义 *.*“电路”: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是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 *.*“一站式服务”:在一点完成相关的电信业务服务,如:业务咨询,受理,开通,收费以及故障受理等。 *.*“端到端”:由乙方提供的经电信网络的骨干层、接入层到甲方端设备的网络集成。 *.*“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干线及相关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搬迁和改造等活动。 *.*“速率”:甲方终端(不含)到数字集线器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信息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甲方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实际速率取决于骨干带宽、接入带宽和甲方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乙方对达到最高速率的时间段和时间比例不做承诺。 *.*标的要求: *.*.*能够保证接入单位无缝接入*级电子政务外网、***综合视频会议系统以及互联网,所需相关设备由运营商提供,各接入单位互联网出口放在***政务服务中心机房。 *.*.*运营商机房到***政务服务中心机房和各接入单位必须提供光纤线路接入。 *.*.*各接入单位采用光纤线路汇聚至运营商机房,运营商汇聚点再连至***政务服务中心机房,此线路带宽不低于*G,并提供不同光缆路由的备用链路*条。 *.*.*运营商机房到***政务服务中心机房互联网出口线路初始带宽为**G以上,并根据流量使用情况适当增加带宽,提供光口接入网络设备,并提供不同光缆路由的备用链路*条。 *.*.* 每个接入单位接入线路的带宽为** M,提供RJ**以太网口,如有需要可平滑升级至于***M或者更高。 *.*.*提供**个连续公网IP地址,保证访问端口全部开放。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作为乙方的集团客户,享受乙方为集团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 *.*.*在接入和使用租用电路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或乙方当地下属机构申告。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租用电路,不得利用租用电路从事损害乙方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租用电路以转租等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不包括本合同项下甲方下属机构)使用,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 *.*.*应保证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全部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应以书面或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开通通知”)向乙方提供租用电路开通的通达方向、速率、数量、技术要求、准确的终端起止接入地点、用途、要求开通时间、租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对于当月**日后开通的电路,付款方按照应付电路月租费的百分之五十付费。 *.*甲方如对月租费有异议而经双方确认核对确有错误的,在次月调整。 *.*甲方在当月**日之前(含)退租的电路,应当按照应付电路月租费的百分之五十付费;在当月** 日之后退租的电路,甲方应当缴纳全月月租费。 第五条 通信和服务质量 *.*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电信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维护双方权益。 *.*乙方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电路质量要求,保证租用电路畅通。 *.*若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负责故障处理。 *.*.*乙方为甲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并处理甲方全程端到端的故障申告。 *.* 由于甲方自备设备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租用电路故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因乙方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租用电路的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 *.*如乙方因国防需要、政府指令、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网络安全等因素在网络上对服务进行更改或变动,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配合。 第六条 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使用租用电路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的,如将租用电路以转租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或将租用电路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除按照优惠前的正常资费标准计收月租费外并向甲方加收单月月租费 * 倍的违约金。 *.*如甲方逾期付费,除补交欠费之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付费累计超过**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仍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在满足开通条件的情况下,如确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开通时限内开通电路,则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按照所收取的该条电路的一次性费用的百分之五的比例作为给甲方的赔付,并在首月月租费中直接抵扣,赔付金额最多不超过首月月租费。因乙方原因如逾期**日仍不能开通,该线路费用减半或甲方转其他运营商开通。一年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线路逾期开通超过*条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 对于故障的申告受理,财政根据用户单位反映的情况进行登记,对于一般故障的修复时间自申告起超过*小时、全年累计次数超过**次的,扣减总费用的*%;全年累计次数超过**次的,扣减总费用的**%,对未说明情况且在**小时内未修复通信障碍的,全年累计超过**次的,扣减总费用的**%。如果发生扣减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乙方和/或乙方下属机构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和/或甲方下属机构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 *.*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通信中断,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 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于该等情形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乙方解除。 *.*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乙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 月** 日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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