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赣州市 |
发布日期 | 2021-02-27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公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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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 |
*******年度第八批次城*建设用地,已于****年**月**日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赣自然资征〔****〕**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用途为殡葬(公共事业)项目用地。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潭东镇茶元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及征地面积
本次征收潭东镇茶元村刁孜组、狐狸组、石桥组、丝茅组等四个农民集体的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土地面积约***亩。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心**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府发〔****〕*号)、《关于公布**蓉江新区各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蓉政字〔****〕*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按《***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心**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府发〔****〕*号)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补偿登记
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潭东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兑现手续。
九、补偿标准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可在**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年度第八批次城*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红线图
登记单位:**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登记地点:**蓉江新区潭东镇东坑村桐子塘
联系人员:傅声华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年*月**日
*******年度第八批次城*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红线图-Model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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