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 |
发布日期 | 2012-02-1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拟就2012-2013年度珠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PC2012-C061SB)进行两阶段式公开招标,现进行第一阶段的各品牌各类型产品的型号规格及对应基准价格的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协议供货期限、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2012-2013年度珠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项目(第一阶段公开招标)
2、协议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3、项目具体内容:
包组号
包组内容
包1
包1A
喷墨式打印机
包1B
激光式打印机
包1C
针式打印机
包2
传真机
包3
复印机、复合机
(须含进稿器、双面器、装订器、纸盒)
包4
速印机、油印机/一体机
(须含进稿器、双面器、装订器、纸盒)
包5
多功能一体机
包6
扫描仪
包7
碎纸机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可对其中一个或数个包组进行投标。未注明配件的机器一律统一规定为标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制造商或具有所投货物制造商授权,如同一品牌同类型产品出现多个授权供应商,则按授权级别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唯一有效授权(授权级别由高到低顺序为:生产厂家授权-全国总代理授权-华南地区总代理授权-广东省总代理授权-珠海总代理授权),所有授权中最高级别的授权视为本次投标的有效授权,若本次投标的有效授权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则所有有效授权投标人抽签确定最终的有效授权,大号优先;
3、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因此投标人拟投设备必须符合财政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财库【2011】109号文要求的第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
4、本次投标供应商可投报多个品牌,且各品牌产品按包组分高中低三档,各档次最多只允许投报5种型号规格及对应的基准价格,要求拟投的型号规格必须为市场主流产品(所谓主流产品是指必须在品牌官方网站能够查找到的产品),同时要求拟投产品的基准价格不得高于各品牌官方网站同期公布的零售价格或厂家确定的同期零售价格;
5、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项目说明:
1、第一阶段是公开招标2012-2013年度珠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办公设备的各品牌各类型产品的型号规格及对应的基准价格,具体要求请参照本招标文件。
2、第二阶段是针对第一阶段确定的各品牌的产品型号规格和基准价格,公开招标各协议供应商,按各品牌各类型产品分包组进行招标,各包组按投标供应商实际投标优惠率的高低进行排名,由高到低取前四名为中标协议供应商,具体要求请参照具体招标文件。
3、参加第一阶段的投标供应商若参加第二阶段投标并成为中标协议供应商的,优先负责对商品信息库及基准价格进行每月维护,否则由第二阶段中标且排名第一的中标协议供应商负责维护。
4、第二阶段的公开招标是不分区域确定中标协议供货商,投标供应商只须满足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即可参与第二阶段公开招标,第二阶段所有中标协议供应商须与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承诺确保在整个珠海地区范围内供货的及时性条款。
5、服务期内,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确实有淘汰或新增产品需要调整的,由商品信息及基准价格维护人提出申请,经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实后进行调整。
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在网上发布,请有意向参与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组织机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室
邮编:519000
联系人姓名:陈洁云
联系人电话:0756-2538605
传真:0756-2538228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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