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KHW2019-04-045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吕梁市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太原师范学院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汾阳市冬季取暖清洁煤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7月2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汾阳市冬季取暖清洁煤采购
二、公示期:2019年8月5日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项目的数量、支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是否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论证意见表
论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需求进行论证。
项目名称
汾阳市冬季取暖清洁煤采购
采购内容
清洁煤(3-8cm),全硫低于1%;灰分低于16%;低位发热量大于6000大卡。
预算金额
23100000元
采购数量
30000吨
采购事项专家论证意见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专家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条款。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专家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专家意见:该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项目的数量、支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是否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专家意见:该项目功能、目标清晰,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及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明确,契合实际,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建议在实施中加强管控和做好预案。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要求;
专家意见:制定的履约时间和方式符合实际要求,项目验收的方式和标准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进一步细化。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
专家职称
容幸福
太原理工大学
教授
李省云
太原师范学院
教授
闫春光
太原师范学院
副教授
赵俐勤
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
高工
裴建军
山西轩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名称和联系人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汾阳市能源局
地址:吕梁市汾阳市东一环政务大厅5楼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186364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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