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0632---1841FWHL1000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长治市 |
发布日期 | 2018-08-2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乡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太焦高铁武乡西站站前广场及县城连接线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编号:0632-1841FWHL1000)于2018年8月21日组织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工作。经过客观公正评审,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推荐意见及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确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太焦高铁武乡西站站前广场及县城连接线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编号:0632-1841FWHL1000
3、项目实施机构:武乡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
7、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14时30分
二、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社会资本方)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牵头人)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员)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三、确认谈判信息
1、确认谈判时间:2018年8月24日
2、谈判备忘录签订时间:2018年8月24日
四、预中标的供应商(社会资本方)
联合体: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牵头人)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员)
法定代表人: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牵头人):郝志亮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杨韶勇
地址: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牵头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86号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沙沟
五、预中标标的:
运营成本(万元):210
综合投资收益率(%):7.28
合理利润率(%):7.5
建设期贷款利率基准率上浮率(%):10
年度使用者付费(万元):696
六、评审委员会名单:畅建明、杨振兴、张勤、韩惠芳、牛杰、邵建华、卢霞、郭跃忠、李方
七、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王书文、高怀碧、杜秀文、闫佳珅、魏茂龙、晋宏、尹支平、张国红、孙建国、张碧玉、李华英、白瑜、段跃岗、刘小芬、郑惊琦、李鸿波、黄虎威、郭跃忠、梁金山、郭艳婷、郝志亮、侯宇、赵中宇、郝斌、崔晓云、张吉成、张羽、段东慧
八、谈判备忘录(见附件)
九、各有关当事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乡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45353887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成云
联系人:潘丽萍、张聪聪
电话:13753498543、18734905224
本项目预中标公告公示期为: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31日
附件:谈判备忘录
会议时间:2018年8月24日
会议地点:武乡县住建局会议室
与会人员:
政府方谈判工作组:
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书文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高怀碧
县财政局局长杜秀文
县发改局局长闫佳珅
县住建局局长魏茂龙
成员:县环保局局长张晋宏
县国土局局长尹支平
县审计局局长张国红
县水利局总工程师孙建国
县林业局局长张碧玉
县交通局副局长李华英
县国资中心副主任白瑜
丰州镇副镇长段跃岗
县纪委监督第五派驻监察组组长刘小芬
县政府法律顾问郑惊琦
县PPP项目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李鸿波
县PPP项目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黄虎威
县住建局重点办主任郭跃忠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财务专家)梁金山
县住建局法律顾问郭艳婷
社会资本方:
联合体: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牵头人)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员)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董事长郝志亮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总会计师侯宇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副总工程师赵中宇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法务部负责人郝斌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市场部负责人崔晓云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处长张吉成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副处长张羽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段东慧
PPP咨询机构山西中联创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太焦高铁武乡西站站前广场及县城连接线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18年8月21日完成社会资本的公开招标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推荐第一中标候选社会资本方为联合体: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牵头人)和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以下简称“社会资本”)。
现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文件要求,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于2018年8月24日与第一中标候选社会资本进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就合同中的可谈判条款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共识。确认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牵头人)和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员)联合体为预中标社会资本方,并形成谈判备忘录如下:
(一)《PPP合同》有关内容的修改
序号
PPP合同章节、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各方一致同意修改的条款内容
1
第七条、(四)对项目公司的约定、2.组建项目公司
2)、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政府出资代表委派1名担任,该人员工资由原单位列支,设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政府出资代表委派的人员担任,项目公司的职工选举1名职工代表监事。
2)、不设监事会,监事由政府出资代表委派1名担任,该人员工资由原单位列支。
2
第四十九条、(一)定价机制、2、运维绩效服务费的定价机制
付费不超过社会资本方运维成本中标报价,根据实际发生运营情况以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
付费不超过社会资本方运维成本中标报价,中修、大修、恢复性大修发生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
第五十三条
若非乙方原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政府补贴,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0.5万元的违约金。
若非乙方原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政府补贴,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0.3万元的违约金。
4
5
……
其他末尽事宜,届时双方在项目合同中加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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