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清远市 |
发布日期 | 2024-12-16 | 截止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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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详情 关于公开处置英德市润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的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6 项目名称:英德市润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预公告时间: 2024 年 12 月 16 日14:0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7:30 时 预公告内容: 本次拟预公告项目为英德市润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对应债权为英德市润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即权利人)的贷款,权利人与委托方均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机构,委托方有权对该债权进行预公告。该户贷款截至2024年12月13日(基准日)本金、利息及代垫费用详见下表(单位:万元,具体数据以委托方正式公告为准): 借款人 贷款余额 欠息 代垫费用 保证人 抵质押物情况 英德市润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434.5 31.4 0 广州皓翰贸易有限公司、 曾*铭、 邹*垣、 欧阳*通、 邝*珊 1.英德市英城金子山四号路以南、北江二号路以东交汇处A地块、B地块华景雅居276套住宅在建工程; 2.曾*铭名下英德市润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 诉讼情况:该户贷款目前在立案阶段。 竞买人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方可参与竞买: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本人(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等)不得是国家公务员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是参与处置该债权的转让方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不得是参与处置该债权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本债权受托处置的交易机构(或平台)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4.本次购买债权的资金不属于转让方授信资金且不属于反洗钱法所称的相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5.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不得是本次拟转让的债权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购买资金非来源于本债权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6.意向受让方受让债权后,不得将受让的债权转让给该债权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7.意向受让方必须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买受人,拥有签署和履行该债权转让协议的授权和权力。 特别提示: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转让方也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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