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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8年08月01日 > 招标预告 > 福田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需求公示

福田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需求公示

2018-08-01 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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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日期 2018-08-01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 福田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福田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1160000 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广东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指南》(粤国土资地环发〔2016〕3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完善深圳市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的函》(粤国土资地环函〔2016〕215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福田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趋势,加强地质灾害的日常管理工作。 自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以来,辖区过去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成效显著。但是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它的发生、发展受降雨及人类活动等综合影响。近年来,辖区的城市建设工作快速发展,地形地貌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数据陈旧,成果资料缺少部分图表和文字报告,因此重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详细调查显得十分必要,且能够充分了解全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提高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的精度和工作量,建立统一标准的地质灾害数据库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和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企业在深圳缴纳的税收记录和项目组成员在深圳1年以上的社保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熟悉深圳市地质环境条件,承接过县(市、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相关地质工作(需提供项目合同和履约评价证明扫描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201800350090 见需求内容 1.0 项 116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16万 1 福田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设计书 1 份 2 福田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 1 份 3 福田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实际材料图(1:50000) 1 份 4 福田区工程地质条件图(1:50000) 1 份 5 福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1:50000) 1 份 6 福田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1:50000) 1 份 7 福田区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分区图(1:50000) 1 份 8 福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议图(1:50000) 1 份 9 福田区重点地段地质灾害分布图(1:10000) 1 份 10 福田区典型岩土体结构实测剖面图(1:2000) 3 份 1 福田区斜坡工程地质实测剖面图(1:10000) 1 份 12 福田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分布遥感影像和解译图(1:50000) 1 份 13 福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斜坡(含不稳定斜坡和人工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控制点汇总表 1 套 14 福田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建议稿) 3 份 15 福田区滑坡(隐患点)勘查报告 3 份 16 福田区滑坡(隐患点)物探报告 3 份 17 福田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遥感解译报告 1 份 18 福田区地质灾害数据库 1 份 19 福田区典型地质灾害照片集 1 份 一、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中国地质调查局《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规范(1:50000)》(DZ/T0261-2014)。 2.国土资源部《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2007年10月)。 3.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2008年1月)。 4.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1:50000地质灾害调查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2010年)。 5.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 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灾害分级标准(试行)》(粤国土资地环函〔2014〕16号)。 7.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指南》(粤国土资地环发〔2016〕38号)。 8.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完善深圳市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的函》(粤国土资地环函〔2016〕2151号)。 9、其它有关规范、文件等。 二、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与数字化:开展工作前全面收集区域地质环境资料、地质灾害防治现状、社会经济资料、相关规范标准以及规划类资料,系统整理,去伪存真,综合编制,数字化后作为详细调查的基础。 2.遥感调查:遥感调查主要包括地质灾害体及其地质环境背景条件两大方面。充分利用遥感技术的优势和特点,获取地质灾害及其发育的环境要素信息,解译地质灾害的种类、数量、规模及其分布特征,初步圈定地质灾害危险区,配合地面调查工作。 3.地质灾害调查应采用遥感调查、地面调查、测绘和勘查相结合的技术路线综合开展,复核已有地质灾害点,分析变形加剧点,调查新增地质灾害隐患。通过遥感调查和地面网格控制调查,分析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 4.地面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工作对象包括房前屋后的不稳定斜坡、人工边坡、已发生的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比例尺采用1:50000、1:10000和1:2000,对各类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影响因素、诱发因素的描述应分清主次,特别是诱发因素的分析,应用数据说明。对重要的不稳定斜坡和地质灾害及隐患点,都必须绘平面图、剖面图、拍照。 5.地形测绘:根据已收集的辖区1:50000地形图和隐患点1:1000地形图,在地面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地形变化较大的区域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形图修测工作。 6.工程物探:选取1个典型滑坡隐患点开展工程物探工作,因地制宜选择物探方法,主要目的是推断滑坡体厚度、滑动带位置。 7.工程钻探:对1个典型滑坡隐患点开展工程钻探工作,主要目的是初步查明滑动层面位置及要素,了解滑坡的稳定程度及深部滑动情况,为评价滑坡的稳定性提供有关参数。 8.实验测试:选取典型滑坡隐患点(总数20%)进行快剪试验,每个典型滑坡进行两组试验,分别对坡积土和残积土进行快剪试验,得出残、坡积土的内摩擦角和凝聚力;对1个典型滑坡的岩心进行室内岩(土)物理力学性质测试。 9.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评价与区划。 10.完成成果报告、附图、附表以及附件的编制、原始地质资料整理、成果评审、资料归档和汇交等工作。 11.其他内容参照《广东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指南》(粤国土资地环发〔2016〕38号)和有关要求执行。 二、工作技术要求 1.项目开展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设计书,并通过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 2.野外调查工作采用1:10000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 3.调查崩塌、滑坡、泥石流及斜坡(不稳定斜坡、人工边坡),命名“福田区+**办事处+社区+小地名+灾害类型”格式。 4.数据采集:野外调查表填写必须采用市规划国土委城市地质信息采集平台进行格式化的数据采集,确保野外调查数据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5.现场调查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专业调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6.调查技术路线采用遥感调查、地面调查、测绘和勘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开展。 7.对威胁集镇、重要公共技术设施、居民点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规模大且稳定性较差的灾害体进行大比例测绘(1:2000~1:500)。 8.对不少于1处典型地质灾害点布设钻探、物探等工作,获取必要的物理力学参数。 9.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调查工作进行野外抽查和验收。对质量不合格者,责令补充野外调查,直至质量合格为止。 10.其他相关技术要求参照《广东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指南》(粤国土资地环发〔2016〕38号)执行。 四、工作量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技术条件 计量单位 总工作量 备注 1 地形测量 (1) 1:1000地形测量 困难类别III km2 1 2 地质测量 (1) 1:50000专项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测量 地质复杂程度II km2 78.7 (2) 1:50000专项工程地质测量 地质复杂程度II km2 78.7 (3) 1:2000专项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测量 地质复杂程度II km2 1 (4) 1:2000专项工程地质测量 地质复杂程度II km2 1 (5) 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调查 个 2 3 遥感调查 (1) 遥感信息提取 quickbird0.61米 km2 78.7 (2) 遥感地质解译 1:50000,可译程度II km2 78.7 4 工程物探 (1) 高密度电阻率法 探测深度0-75m,地形等级III 点 80 针对1个典型滑坡的工作量 5 工程钻探 (1) 工程地质钻探,孔深0-50m 岩石级别III m 80 (2) 工程地质钻探,孔深0-50m 岩石级别IV m 80 6 山地工程 (1) 槽探 土石方0-1.5m m3 60 7 原位测试 (1) 标准贯入 实验深度≤50m,岩石级别II级 次 20 (2) 快剪试验 土体现场直剪,试验面积0.1 m2,压应力≤500Kpa,水位以上 组 16 每个典型滑坡两组实验 8 室内试验 (1) 岩样 十项综合分析 组 20 土样 十三项综合分析 组 20 9 其它地质工作 (1) 地质勘查工作测量 工程点测量 点 12 (2) 地质编录 钻探 m 160 (3) 设计论证编写 设计书 份 1 (4) 综合研究及详细调查报告编写 成果报告及图件 份 1 (5) 重要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 报告编制 份 1 (6) 滑坡勘查报告 报告编制 份 1 (7) 滑坡物探报告 报告编制 份 1 (8) 遥感解译报告 报告编制 份 1 (9) 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建库 项 1 (10) 报告印刷 成果报告及图件 份 1 (11) 报告印刷 设计书、专题报告 份 2 (12) 评审验收 设计书、外业核查、咨询、外业成果、最终成果 次 1 五、项目人员安排情况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应熟悉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或地质环境调查等相关要求。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专业要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或基础地质)。 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负责人。 六、项目成果要求 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指南》(粤国土资地环发〔2016〕38号)、《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国土资源部DZ/T 0261-2014)及《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16年5月)、《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地质灾害分级标准(试行)》(粤国土资地发〔2014〕16号)、等相关技术要求。成果包含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两种形式(具体内容见货物清单)。 商务需求 一、完成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完成(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 项目工作时间为12个月,其中资料收集、野外踏勘等工作为1个月;野外地面调查、钻探等勘查工作时间为5个月;室内工作时间6个月。 二、项目进度安排 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工作。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调查评价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调查、测绘、勘查场地使用、青苗补偿、设备进出场地等产生的费用)、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废标处理;本项目财政预算为:壹佰壹拾陆万元整(¥1,160,000.00元)。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先到项目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得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有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7)为保证项目质量,防止恶性竞争,原则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财政预算的20%(如财政预算为100万,报价不得低于80万)。当投标报价幅度大于20%时,投标人需详细阐述成本说明,并获得评审委员会审查认可。否则将视为有风险的报价,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处理)。 四、验收要求 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指南》(粤国土资地环发〔2016〕38号)、《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国土资源部DZ/T 0261-2014)及《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16年5月)、《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地质灾害分级标准》(粤国土资地发〔2014〕16号)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最终成果以通过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会验收为准。 五、项目付款 1. 签订合同后,在中标人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设计书和付款申请后, 采购人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在中标人提交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初稿和付款申请后, 采购人 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在中标人提交验收通过的成果资料和付款申请后, 采购人30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合同金额的40%),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4)验收/成果报告等相关材料(加盖采购人公章) (5)合同约定的相关材料。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 六、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工作。 (2)中标方项目负责人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并负责汇报和答疑相关工作。 (3)中标方应接受采购方对项目内容、项目完成质量、完成进度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接受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过程进行质量抽检和各阶段成果的验收评审,抽检、评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专家评审费、专家差旅费等)由中标方承担,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意见对工作内容和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最后提交成果资料和履行相关归档手续。 (4)项目售后服务期限自最终成果提交采购方之日起的3年内,中标方须与采购方保持沟通联系畅通,随时跟进。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 (2)投标人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28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2 评审内容: 1)技术要求、工作精度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实际;(2分) 2)对任务目标及工作进度计划的响应程度;(2分) 3)项目工作流程应包括设计书、外业和成果三个阶段评审,每个阶段应按照相应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2分) 4)分析研究手段齐全,工作手段应包括野外调查、工程测绘、钻探、物探、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等;(2分) 5)野外调查表的数据采集是否采用市规划国土委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平台进行格式化的数据采集;(2分) 6)根据调查成果和统一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数据库和评价信息系统(2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3 评审内容: 1)对项目重点、难点是否分析到位;(1分) 2)解决措施及相应的建议是否完整、有效、可行;(1分) 3)承接过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或有类似项目经验的。(1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7 评审内容: 1)项目进度计划是否合理,进度控制措施是否有效;(3分) 2)安全保障措施、保密措施是否有效;(2分) 3)质量体系是否完整、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可操作性强;(2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部分情况下可采取承诺制的客观化评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4 评审内容: 1)投标人提出的工作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的完善及可操作程度;(2分) 2)投标人应针对研究区1:50000地质灾害详查调查项目相关问题跟踪服务3年。(2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部分情况下可采取承诺制的客观化评分) 5 违约承诺 2 评审内容:投标人提出的违约承诺是否合理、可行。(2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部分情况下可采取承诺制的客观化评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4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8001(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GB/T240019(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三项认证的,得5分; 2. 投标人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8001(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GB/T240019(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三项认证中少任何一项的,得3分;缺少两项的,得1分;三项均无者,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的资格(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2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近5年内承接过县(市、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在地质灾害或地质环境方面及相关领域获省部级以上或行业协会荣誉奖励的,1个得1分;获市县级荣誉奖励的,1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6 (一)评审内容: 1.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具有水工环或岩土或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 2. 项目负责人曾主持或负责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业绩或省部级以上地质环境调查类项目业绩的得2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日期前三个月连续在同一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未完整提供资料的人员不予计分)、职称证书及其它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明文件。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评审内容: 1.项目团队成员配置至少应具备水工环专业高级工程师一人(1分)、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一人(1分)、注册安全工程师一人(1分)、项目组总成员不少于10人(1分),满足以上条件共得4分,缺项则扣相应的分数;每增加一名水工环专业高级工程师得1分,每增加一名水工环专业工程师得0.5分,本项最高得12分。 (二)评分依据: 1. 要求提供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即可,请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通过投标人购买的社保养老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2.未提供社保证明的,本项不得分。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10 (一)评审内容: 1.拟使用的车辆不少于3台,应适合复杂场地工作的要求;每台1分,最高3分; 2.拟使用的物探仪器应包括地震仪、地质雷达、电法仪等3种以上;每种仪器1分,最高3分; 3.钻机不少于2台;每台0.5分,最高2分; 4.手持GPS不少于6部,得2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产权的,提供发票(行驶证、产权证明)等作为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租赁的,提供发票(行驶证、产权证明)等证明资料,同时提供租赁合同;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采取客观化评分。 7 服务网点 3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诚信情况 7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48小时(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反映,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有意见或建议需要反映的,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意见或建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需求疑问及回复列表 序号 疑问标题 疑问内容 疑问单位 疑问人 疑问附件 疑问日期 标题 内容 单位 采购人 附件 日期 货物采购部:0755-83938651 工程采购部:0755-83938656 服务采购部:0755-82890251 预选采购部:0755-82893020 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编:51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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