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聊城市 |
发布日期 | 2018-08-09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姜楼镇2018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为满足群众需求,在姜楼镇西杨村村北建设连栋农膜型智能温室大棚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填写《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或所报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及其他标准强制性条文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技术规格:详见项目说明
物理特性:详见项目说明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项目说明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项目说明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及时提供服务
服务期限:工期:30天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级地方标准规范、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八、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08月10日起,至2018年08月12日止。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08月0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阿县姜楼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阿县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1510635037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王荟
联系电话:0635-2928831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v5zZ4Z-QCerOaXY5wDIvmQ
发布人:东阿县姜楼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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