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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8年09月28日 > 招标预告 > 第九师交通管理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第九师交通管理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18-09-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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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日期 2018-09-28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新疆额敏垦区公安局对第九师交通管理专用设备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第九师交通管理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75480元 3、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包括人证合一高拍仪4台、驾驶证行驶证条码阅读器4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自助服务机1台、交通管理业务自助服务机1台。 4、拟采购的货物说明: 根据中发[2017]3号、自治区党委[2017]12号文件关于“健全和转变兵团‘政’的职能”的工作要求,按照兵团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拟组建师市各级交警机构。为加快推进交通管理行政职能承接工作,全面依法履行兵团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必须确保交警机构建设执勤设备保障到位。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部局《关于印发<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3]433号)、《关于印发<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全国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15]204号)等文件要求,为配合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全国的推广应用,自2015年9月10日起,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所需高拍仪、数字证书等产品,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所负责销售。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7、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表 8、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9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 10、本项目采购人:新疆额敏垦区公安局 地址:新疆额敏县朝阳区育才路 联系人姓名: 张冬梅 联系电话: 13399730035 同级财政部门: 新疆兵团第九师财政局 地址:新疆兵团第九师机关5楼 联系电话: 0901-3384342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郭晨 联系电话:13399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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