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常德市 |
发布日期 | 2024-03-16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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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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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 |
网络拍卖人民路****号(*五中)**号门面*年租赁权成交当前价:*.***万元/年标的类型:实物资产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房屋户型: 一室 房屋朝向: 南北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挂牌价:*.***万元/年保证金:*.*万元报名开始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地图查看分享房产基本概况承租条件租赁用途要求交易信息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结果公示出价信息房产基本概况标的名称: 人民路****号(*五中)**号门面*年租赁权 房屋户型: 一室 房屋朝向: 南北向 房屋建成时间: ****年**月**日 面积: ***.*平方米 房屋结构: 框架 房屋用途: 商业 房屋总层数: *层 房屋所在层数: *层 小区或院落名称: 人民路****号 租赁年限 *年 室内配置: 无 附属设施: 无 标的状态: 空置 标的展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标的展示地址:*******
****号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采用招投标方式交易的,由招投标代理中介机构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采用网络线上或线下竞价等其他交易方式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对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的资产交易项目,应当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 第十六条 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方的,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方时,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可经由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可按挂牌价与意向竞价方报价孰高原则签约,并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意向竞价方提交的申请及材料可于事前或事后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公平、公正对待符合参加资产交易条件的意向竞价方。 第十八条 保证金主要用于产权交易主体遵守*场规则和交易约定承诺,并在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作为赔偿相关主体损失的经济保证。其设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及合理、适当的原则。 第十九条 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保证金来源的合法性,由意向竞价方负责。 第二十条 两次及以上公开竞价无人参与的,可逐步降低出售、出租起始价。当交易价格低于原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时,应当暂停交易,按规定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公开交易形成的资产成交价格,不得以任何付款方式为条件进行打折、优惠。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承租(买受)人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或产权转让合同,办理资产财务交接手续。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合同报原审批部门备案。有关交易结果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告。 第二十三条 省公共**交易平台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时,不收取国有资产交易服务费用。 第二十四条 资产处置交易中出现人民法院及其他有权机构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的,应当中止、终结交易,并在交易平台网站上进行公告。 第五章 收入管理 第二十五条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扣除相关税金、资产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 第六章 交易行为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资产交易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或意向竞价方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 (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不合法、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其他意向竞价方; (三)意向竞价方相互串通,损害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或其他意向竞价方合法权益的; (四)意向竞价方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价、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串通竞价的; (五)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意向竞价方干扰其他意向竞价方公平竞争等扰乱正常交易秩序的; (六)交易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意向竞价方进行登记,在资产交易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损害国家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七)制造、散布影响资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产权交易*场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二十七条 **省公共**交易中心应当省公共**交易平台管理,规范交易行为,做好交易主体现场交易行为的信用记录,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保证交易活动规范进行。 (一)按照规定和承诺的程序、时限和要求,及时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交易服务、出具交易凭证、拨付交易资金、退还交易保证金,对省级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二)负责电子档案和交易现场音像资料整理和管理,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时反馈资产交易进展情况和交易结果,建立交易档案提供单位存档。每年年底形成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场交易报告报送省财政厅。 (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向省财政厅、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的交易流程交易。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交易行为的监管,适时进行检查督促,按要求定期向省财政厅汇总、报送所属单位的资产出售和出租审批备案资料。省财政厅要加强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人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法律、法规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号)等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结果公示 出价记录轮次出价时间出价额度*****年**月**日 **时**分**秒 *.***万元/年* 报价网址:http://sz.cdggzy.net/portal/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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