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吉安市 |
发布日期 | 2013-11-25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遂川县高速公路连接线绿化工程
招标文件补遗
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更改如下:
1、施工工期更改为:施工工期88日历天( 2013年 12月 18日至 2014年 3月 15日, 2014年元月底以前完成 6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改为: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的企业。
(2)拟派建造师要求:拟派建造师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一级项目经理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必须同时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外埠进赣施工企业投标前必须到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赣备案手续。
3、取消市政资质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投标保证金由原来的 20万元 /标段现更改为:一标段: 32万元;二标段: 25万元。
5、履约保证金由原来的 20万元 /标段现更改为: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七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 10%。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通过转帐方式提交到建设单位。
6、提出疑问截止时间更改为:2013年12月1日下午5:00时前。
7、答疑时间更改为:招标人将于2013年12月2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答疑结果。
8、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时间更改为:保证金到帐确认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12月10日下午17:00时的银行对帐单为准,确认投标人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本次投标作废。
9、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更改为: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9 时前。
(2)、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9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第(6)点参与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现更改为:
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② 企业营业执照;
③ 企业资质证书;
④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 园林绿化专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⑥ 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证书;
⑦ 投标保证金凭证;
⑧ 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
1)证明该企业2010年元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证明该企业拟派建造师本人无在建工程;
3)证明该企业和建造师2010年元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11、资格审查资料:前7名投标企业出示的资格审查资料现更改为:
( 1)企业法人代表证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
( 3)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4)园林绿化专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5)五大员证书原件(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
(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 7)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凭证(原件) ,必须是投标单位所在地转出。
( 8)“三无”证明原件。
( 9)关于遵守建筑施工市场行为的承诺书原件。
12、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自主决定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未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未按规定出具其授权委托书。或者直接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的,该投标单位的投标不予认可,按自动弃权处理。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遂 川 县 林业 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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