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南京市 |
发布日期 | 2025-07-14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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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
采购业主*******于2025年07月14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市交易中心)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公租房空气源热水器采购及安装澄清修改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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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 |
澄清修改公告 (*交易中心) 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公租房空气源热水器采购及安装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NJFJ*******-**HWGH 项目名称: 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公租房空气源热水器采购及安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问题:
*、招标清单文件中工程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栋公租房(B**#、B**#、B**#、B**#、B**#、B**#)空气源热水器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且招标清单内空气源热水器数量为****套”。
* 、我方经查看招标范围内的B**# 、B**# 、B**# 、B**# 、B**#、 B**#* 栋公租房相关图纸,图纸名称为 “E*E* 户型水(****.*.*)审查修改”的给排水设计说明要求 “B**# 、**# 、**#~**#采用屋面顶三层设置太阳能系统,其余层* ~**层设置空气源热泵系统”;且我方通过核对平面图后,热水器产品为“***套太阳能系统、****套空气源热泵系统,太阳能系统和空气源热泵系统总计****套”。这与招标清单内的****套空气源热水器不符。
*、请贵方明确是否按招标清单文件内要求*栋公租房全部安装空气源热水器,不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若按图纸要求,仍然为屋面顶三层设置太阳能系统,请重新明确招标清单文件内的空气源热水器数量 。
回复:根据“水变****-**b号,设计变更图纸通知单:*、取消燃气热水器预留设计,所有户型采用空气源电辅加热方式供应热水。”
现在原图纸获取的链接中,补充此变更单。
招标清单中空气源热水器数量不变,仍是****套。
二、问题:
* 、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内为要求电加热功率≤****W。
* 、我方通过查看招标图纸,图纸名称为 “E*E* 户型水变更图* (适用所有楼层)”的图纸内,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电辅热功率为*.*-*.*kW,这与招标文件内要求不符。且根据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的特点,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热能力会随室外温度的降低而降低, 我方理解电加热功率越大,在冬季气温降低,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热能力降低时更能满足热水供应需求,而不是越小越好。
*、建议贵方将招标文件内“电加热功率≤****W” 按照图纸要求进行修改为“电加热功率为*.*-*.*kW”或修改为“电加热功率≥****W”,以此既满足图纸电加热功率要求,同时在冬季气候低时,更能保证热水供应。
回复:电加热功率小于等于 *.*kW;
三、问题:
* 、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中水箱容积***L;招标招标图纸名称为 “E*E* 户型水(****.*.*)审查修改”的图纸内,“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水箱容积***L,电功率*kW”; 而图纸名称为“E*E* 户型水变更图*(适用所有楼层)”的图纸内,“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组水箱容积***L,电加热功率为*.*-*.*kW”。
* 、我方理解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容积由***L变更为***L, 电加热功率由*kW 变更为*.*-*.*kW。其中水箱容积变更前后容积相差***L, 相差很大,前后设计用水量波动较大。
*、建议贵方将招标文件中“水箱容积***L”变更为“水箱容积 ≥***L”, 更能满足单个房间的用水需求。
回复:水箱容积按照图纸 ***L;
四、问题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七、问题
招标文件中业绩资格项中关于类似业绩的内容描述为户式热水器项目,请问户式热水器是否包含太阳能热水器类、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产品等;
回复:户式热水设备含:户式空气源(即空气能、热泵)热水设备、电热水设备、太阳能热水设备、燃气热水设备。
八、问题
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设备水箱的要求:水箱容积***L,电加热功率≤****W;请问水箱尺寸不影响安装的前提下,水箱容量满足***L以上的正偏离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水箱容积按照图纸 ***L;
九、问题
评分办法中关于业绩的评分与资格项中业绩要求重复,依据《***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政府下发的文件中的描述“不得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我司认为,本项目中关于业绩要求既作为资格条件,同时又作为评分条件,属于不合理条款,是否可以重新调整关于业绩的相关评分办法;
回复:根据**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的相关规定,业绩设置不作调整,执行招标文件。
十、问题
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中能效等级: COP≥*.** 二级能效及以上,根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条文说明中表 * 要求二级能效 COP≥*.*,建议能效等级改为按照 COP≥*.* 二级能效及以上即为满足要求。
回复:同意修改, 能效等级:COP≥*.* 二级能效及以上。按照“招标文件 第六章 供货要求”执行。
十一、问题
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中主机参数:空气源热水器主机额定输入功率≤***W,且为实质响应资格项,各家主机参数略有不同,且原设计院的设计图纸空气源热泵的参数为“输入功率*.**~*.*KW”,即原设计预留了足够的电功率等条件, 可否根据厂家主机功率不同,满足 COP≥*.*二级能效及以上即可?
回复:同意修改, 能效等级:COP≥*.* 二级能效及以上。按照“招标文件 第六章 供货要求”执行。
十二、问题
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中“水箱容积***L,电加热功率≤****W”,且为实质响应资格项,*场上常规家用空气能配比***L起步,电加热功率常规****W,且原设计院的设计图纸空气源热泵的参数为”制热量*.**-*.*KW,输入功率*.**~*.*KW,电辅热功率 *.*~*.*KW”,即原设计院设计时预留了足够的电功率等条件,建议此条招标条件改为:水箱容积为≥***L, 电加热功率:****W~*.*KW。
回复:水箱容积按照图纸 ***L。
十三、问题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空气源热水器主机尺寸: 长*宽*高≤***********, 水箱尺寸: 直径*高度≤********,且为实质响应资格项,且为因各厂家规格不同存有差异,主机和水箱尺寸不可能一模一样,以此尺寸作为限制其他厂商投标的排他性条件, 极为不妥,根据图纸及项目现场尺寸测量, 设备安装在飘台版上, 设计院设计预留的安装空间也足够, 不一定非要按照次要求尺寸才能安装, 建议取消次尺寸作为资格条件的限制, 改为按厂家规格自行选型确定尺寸,但投标人自行现勘, 并确保能够在设计预留飘台空间安装。
回复:规格按照“招标文件 第六章 供货要求”执行。
十四、问题
信用等级证明中,要求是**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是否可以提供注册所在省份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回复:可以。
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其他”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 **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 ***************** 地址: **省********街道万福路*号觅秀西园*幢**层 地址: ********路*号鼎业投资集团*楼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 电话: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城乡建设委员会, ***-********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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