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KHW2011-03-019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 |
发布日期 | 2011-07-23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2011 年资产评估机构选型入围采购
补遗文件(一)
招 标 人: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
招标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11年资产评估机构选型入围采购
招标编号:ZKHW2011-03-019
一、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 开标地点 原为“ 太原市兴华街兴华商务广场后纽约公寓401室 ”,现变更为“太原市旱西关街 15 号三桥大厦 8 楼金桥厅 ”;
二、 投标报价的评分标准 原为:
以“在国家规定费率基础上的优惠率”进行报价,
(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为各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δ:
偏差率δ=[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
(3)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投标价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在20分的基础上减1分;投标价格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在20分的基础上减2分,最低得0分。 ”
现变更为:
以“在国家规定费率基础上的优惠率”进行报价,
(1) 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为各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δ:
偏差率δ=[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
(3)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投标价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5%的,在20分的基础上减1分;投标价格每低于评标基准价5%的,在20分的基础上减2分,最低得0分。 ”
我公司已收到此文件!
投标单位全称:(章) 接收人签字:
请各投标单位收到后务必于24小时内,签字并盖章后回传至0351-6650016,望各投标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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