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日期 | 2018-02-09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锦州石化公司清污分流系统治理工程土建工程 人工、机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变更]
2018-03-12
锦州石化公司清污分流系统治理工程土建工程
人工、机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ZKY-GC-GKZB2018-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石化公司清污分流系统治理工程土建工程人工、机械专业分包,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有能力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基本要求
2.1 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清污分流系统治理工程土建工程人工、机械专业分包
2.2 功能用途:技改工程。
2.3 招标范围:锦州石化公司清污分流系统治理工程土建工程人工、机械专业分包
2.4 实施地点:锦州石化公司厂区内 。
2.5工程内容: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一套焦化装置、二套焦化装置、二催化装置、三催化装置、一套加氢装置、二套加氢装置、三套加氢装置、重整装置、连续重整装置、制氢装置、加氢裂化装置、气分装置、低压瓦斯回收装置、三套硫磺装置、芳烃抽提装置、汽油加氢脱硫装置等20套炼油、化工装置的清污分流系统及装置围堰的改造及新建。主要工作量有:钢筋混凝土污水池4座、混凝土围堰1300m、钢筋混凝土含油污水井等406个、砖砌井16个、混凝土排水沟660m、管沟约5450m及本项目的其他相关工程等。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竣工日期按锦州石化公司的计划安排。
2.7付款条件: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分包结算完成且建设方付款后支付。
2.8计价方式: 费率 。
2.9其他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方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应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最近1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
3.3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人员要求:
(1)施工现场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没有在招标人范围以外承担其他项目;因该工程涉及车间、装置较多,地点分散,工作量较大,为保证工期,要求投标人应至少设置3个独立的分项目部,每个分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质检员应独立配置,各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并能履行其职责。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齐全。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施工人员入场需要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招标人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经招标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体检办证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3.5业绩要求:近 3 年有过 土建工程及专项分包工程 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协议书或工程交接证书为证)者优先。
3.6信誉要求:近 3 年没有影响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诉讼或不良记录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7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准入承包商工程建设现场主要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在石油化工方面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石油化工方面工程业绩不少于5项。需要提供:a.施工合同、劳动合同,b.相关石油化工方面工程管理部门证明材料,c.单位工资发放3年流水,d.社保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石油化工方面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石油化工方面工程业绩不少于5项。 需要提供:a.劳动合同,b.相关石油化工方面工程管理部门证明材料,c.单位工资发放3年流水,d.社保证明材料。
(3)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石油化工方面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安全相关执业资格;石油化工方面工程业绩不少于5项。需要提供:a.劳动合同,b.相关石油化工方面工程管理部门证明材料,c.单位工资发放3年流水,d.社保证明材料。
(4)质量检查员:具有5年以上从事石油化工方面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工作经历,石油化工方面工程业绩不少于5项。 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管理部门或工程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证。需要提供:a.劳动合同,b.相关石油化工方面工程管理部门证明材料,c.单位工资发放3年流水,d.社保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8 年 3月 13 日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发送以下三种资料扫描件到指定邮箱:jzkygc@sina.com。①
公告附件中《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②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附加盖公章的增值税
发票开票资料);③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
许可证等资质的清晰扫描件(原件需在开标时带到现场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方式购买纸版招标文件,提供电子邮件方式。
4.4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
在购买招标文件以前,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招标文件工本费。
4.6 对开具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增值税发票,如需邮寄,招标人将以到付款方式快递到投标人指定地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 日14时 00 分,
地点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办公楼4楼开标室(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街
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需提交 ¥300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2018年 4 月 2日 14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办公楼4楼开标室(锦州市古塔
区锦朝街2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s://)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街2号
联系人:于强(技术) 电 话:0416-4150036
手 机:17624166006
联 系 人:邢飞(商务) 电 话:0416-4158997
手 机:17624161896
电子邮件:jzkygc@sina.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锦州市铁北支行
帐 户 名: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1001670601052502945
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 12日
|
||
文件下载 | 请点击下载 |
为您推荐 辽宁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