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日期 | 2014-10-11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功能区域建设及消防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补充)
编号: 2014/ZB/041 GS002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功能区域建设及消防改造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按照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要求,现将推荐的中标结果公示变更如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功能区域建设及消防改造项目本次招标不成功。
一、公示期
公示期为5日,从2014年10月11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截止。
二、业务咨询及电话
咨询人:张工 020-8512431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四楼
三、投诉及处理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党群工作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2楼
邮编:510000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0-85125285
传真:020-85125023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投诉书函版本.docx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采购部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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