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南平市 |
发布日期 | 2010-01-1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关于FJMJNP-2010002号福建省南平市新城小学部工程招标答疑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1.截至2010年1月16日下午17点止,无投标人在规定的网站上提问。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 招标文件P38页:
17.4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5%。余下工程款,待竣工结算经审计后28天内凭全额发票付至工程结算款的 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两年,经业主确认保修责任可以解除,30天内支付保修金的60%,待保修期满五年,经业主确认保修责任可以解除,30天内支付保修金的40%。保修金不计利息。
更改为: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5%。余下工程款,待竣工结算经审计后28天内凭全额发票付至工程结算款的 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7天内退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2.招标文件P83页: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1工期,合同条款号1.1.4.3,总工期 个月更改为 日历天,其余内容不变。
3.招标文件中有关 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的字样都更改为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本答疑及补充公告为本项目(FJMJNP2010002号)南平市新城小学部工程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公告有矛盾的,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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