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 |
发布日期 | 2008-05-23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2×300MW新建工程第九批辅机及部分甲供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60GLTC1010)的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
1.增加第27包,名称如下:
包27:变送器屏及电度表屏
2.增加第28包,名称如下:
包28:启动锅炉热控设备
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资格和业绩:
a.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b.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辅机设备或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其产品至少应具有3个及以上项目的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有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c.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
(8)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得到满足上述第(2)、(5)款要求的制造商的书面授权,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邮购须另付每包每套1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每天9:0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招标机构在上述时间内(以汇款时间为准)收到邮购款后,将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邮寄招标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负责因招标文件晚到或丢失所引起的责任。
6.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申请表资料及附件,申请表格式如下:
投标申请人名称
投标包号及设备名称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附件(共7页) 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1页)
附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1页)
附件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1页)
附件4:投标产品的3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辅机设备或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项目的运行业绩用户证明或相关证明(3页)
附件5:上述业绩证明相对应的业绩表(1页)
备注 1、未提供上述运行业绩用户证明或相关证明者,视为无运行业绩。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应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室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电 话:0451-82367062、0451-82367162转8008
联 系 人:俞继兰 吴孟迪
电子信箱:guolvzhaobiao@163.com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
帐 号:650301548000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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