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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3年06月06日 > 变更公告 > 滨江区浦沿街道浦联村建(构)筑物拆除(浦拆[2013]第1号)的补充文件3

滨江区浦沿街道浦联村建(构)筑物拆除(浦拆[2013]第1号)的补充文件3

2013-06-06 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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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发布日期 2013-06-06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关于滨江区浦沿街道浦联村建(构)筑物拆除(浦拆[2013]第1号)的补充文件3 各入围单位: 入围单位请于2013年6月9日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滨江区滨海大厦6楼之江公证处内,规定时间未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013年6月9日下午14:00准时当场开标,并定标。 本项目有关补充事项具体如下: 1、本项目最低限价3元/平方米,投标报价低于此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最小单位为人民币元,不允许出现角分,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装入统一的文件袋,文件袋两端接逢处用封条密封,并在封条与文件袋接逢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递交后,不能修改和补充投标文件。 (3)投标人员: 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押金的交纳:入围单位应在开标前将投标押金人民币贰拾万元(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划出)交到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户名:杭州市浦沿街道征迁安置管理中心,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浦沿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07418367)。中标单位押金直接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按合同完成后退还(不计息);未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人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未缴纳押金单位不能参加开标。 本补充文件未涉及的条款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杭州市浦沿街道征迁安置管理中心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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