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南平市 |
发布日期 | 2012-09-12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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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信息 |
补充通知
延平区京福高铁站前高层安置小区(一期)工程
补充通知2
招标编号:HXZ(南)12025
各投标人:
现对延平区京福高铁站前高层安置小区(一期)工程招标文件的 有关问题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P56(二) 税金税率和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中,原:“1、本招标项目税金税率:3.477%”, 现在修改为:“1、本招标项目税金税率: 3.413% ”。
2、 招标文件P4第7.1条款,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7日上午9时00分……”,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 招标文件P13第24条款,原:“截止时间:2012年9月17日上午9时00分”, 现修改为:“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 招标文件P14第26条款,原:“开标时间:2012年9月17日上午9时00分”, 现修改为:“开标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
项目业主:南平市延平区铁路建设办公室
招标人(代建单位):南平西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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