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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08年03月06日 > 变更公告 > 医疗设备招标变更

医疗设备招标变更

2008-03-06 山东省东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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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DYZCZ2008-14# 所属地区 山东省东营市
发布日期 2008-03-06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东营市新汇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营市卫生局委托,对东营市卫生局省级“1127”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招标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YZCZ2008-14# 二、招标项目名称:东营市卫生局医疗设备。 三、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东营市卫生局,其中B包:X光机、电解质分析仪、血凝仪等,计划投资35万元人民币。 四、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的条件如下: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心电工作站、X光机500MA、X光机200MA、电解质分析仪、微量元素分析仪)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代理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商(授权书原件)。 3、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心电工作站、X光机500MA、X光机200MA、电解质分析仪、微量元素分析仪)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若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需具有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6、投标人的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原件(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所投主要设备(心电工作站、X光机500MA、X光机200MA、电解质分析仪、微量元素分析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若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④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心电工作站、X光机500MA、X光机200MA、电解质分析仪、微量元素分析仪)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协议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3月7、10、11、12、13、14、17、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投标人到东营市新汇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东营市新汇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公交公司南200米新汇公司(实验楼 )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0546)nbsp; 真:(0546)8309198 监 督 单 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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