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ZBAIT05-86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 |
发布日期 | 2005-10-1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新安中学;沙井人民医院 | 招标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针对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招标编号SZBAIT05-86)投标商提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1、投标保证金数额以商务评议指标表上有关条款所示为准,即A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B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
2、关于投标有效期的陈述不作改变,即“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应大于六十天”。
3、关于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项的95%,其余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即结清。
4、A包用户单位没有提供弱点平面图,有需要的供应商可以进行现场勘察,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3312968069)。
5、B包沙井人民医院监控点表中,新大楼3-10楼枪式摄像机点数具体为:3-9楼每层设一台,10楼设两台,总数为九台。
6、B包沙井人民医院3#楼枪式摄像机点数为2,分别装在1、2楼,三楼不需安装。
7、B包沙井人民医院需求方案不提倡使用球型摄像机,推荐采用原外观设计的摄像机。
8、关于需求方案中的参考品牌:招标人在技术方案要求中指出的产品、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方案中的要求,并且使招标人满意。
9、履约保证金保函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提交给用户单位,投标时不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
10、招标文件第四章补充条款:
投标方案有以下情况将作废标处理:
①、符合性审查任意条款有偏离。
②、商务评议指标表任意条款有偏离。
③、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任意条款,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全。供应商资质要求及需提供资料要求如本文件第一章第八点所示。
④、未提供以下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矩阵。
⑤、所提供的安防产品不符合《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条款。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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