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温州市 |
发布日期 | 2012-09-2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永嘉县鹤盛镇中源村溪流治理工程补充通知
( 项目编号:YJ2012129)
致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1 、招标文件中招标单位名称:鹤盛镇中源村委会或永嘉县鹤盛镇中源村委会统一改为永嘉县鹤盛镇中源村民委员会。
2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在汇款用途栏中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和工程名称,否则后果自负;截止时间按:2012年10 月 22日16时00分前(开标前3日),以汇到为准。并到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然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收据递交给招标单位,并在收据的背面写清本单位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退保证金时用)。
取消(开标前3日),现改为: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在汇款用途栏中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和工程名称,否则后果自负;截止时间按:2012年10 月 22日16时00分前,以汇到为准。并到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然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收据递交给招标单位,并在收据的背面写清本单位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退保证金时用)。
3 、招标文件3.6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中
报价等于基准价时H=100分
报价低于基准价时H=100-1((D-报价)÷报价)×100
报价高于基准价时H=100-2((报价-D)÷报价)×100
现改为:
报价等于基准价时H=100分
报价低于基准价时H=100-1(D-报价)÷D)×100
报价高于基准价时H=100-2(报价-D)÷D)×100
永嘉县鹤盛镇中源村民委员会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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