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佛山市 |
发布日期 | 2018-04-24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本文件作为对《怡海体育公园建设工程(一期)》的补充说明(1)。本补充说明(1)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如涉及以下问题均作相应修改:
一、答疑
1、 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资格审查和经济标中未明确说明此复印件该放何处,请问复印件应放在资格审查还是经济标中?
答:放在资格审查资料中。
2、 问:招标公告4.8.1业绩要求为“近五年”与招标文件117页的业绩要求为“近三年”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业绩要求以“近五年”为准。
3、 问:请明确各单位工程措施费中哪些清单属于安全文明措施费、哪些属于其他措施费?
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按相关清单规范进行划分,只要投标人填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的最低值(含绿色施工措施费)符合招标文件的填报要求即可。
4、 问:园建工程的单位工程中第215条清单---编号粤050405011001,属于安全文明措施费还是其他措施费?
答:属于其他措施费。
二、补充说明
1、 招标文件第14页条款号3.2中,原“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各单项工程的报价也不得高于其投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修改为:“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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