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武汉市 |
发布日期 | 2012-10-17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武汉铁路局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武汉局石武客专(湖北段)供电非安装设备购置谈判采购答疑书
招标编号: 武铁设-供电-1210-3-077-1 第01号
我单位仔细阅读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后,针对招标编号:武铁设-供电-1210-3-077-1与武铁设-供电-1210-3-076-1(F-1)两个标段提出几点不成熟的想法和建议:
1.我司通过对武铁设-供电-1210-3-077-1标段与武铁设-供电-1210-3-076-1(F-1)标段对比,077-1标段没有要求在投标现场带样品展示等情况,我司建议贵单位能否在本次标段也参照076-1(f-1)标段中的第五条(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样品,包括高铁终锚、斜拉线专用压接装置)、第六条(此包件不允许拆包投标。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EN ISO 12100-1,EN ISO 12100-2,ENISO3744,EN ISO11202),采纳参照以上条件来招标。
答:H-1(接触网压接装置)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之第五条修改为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样品(包括高铁终锚、斜拉线专用压接装置),此包件不允许拆包投标。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EN ISO 12100-1,EN ISO 12100-2,ENISO3744,EN ISO11202。
2.对于以上两个标段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第2条:经销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我司想法是用什么样的表现形式如何在标书中才能客观真实表达出来,或者是用什么样的资质才能体现出来投标企业具有良好信誉和无责任事故,为了能够明确这一点,我司建议可否增加类似如下条款: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所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需提供两份或两份以上具有高铁线路的铁路局供电处或机务处出具所投标产品的运行证明,以此来符合投标产品三年无质量事故的招标要求。以上几点不成熟的想法恳请相关领导考虑。
答:H-1(接触网压接装置)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之第2条修改为:2.经销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所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且要提供两个具有高铁的铁路局供电处(或机务处)出具所投标产品的两份运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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