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南平市 |
发布日期 | 2011-02-24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政和县澄源乡中心幼儿园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内容:
1、原招标公告:第6.3款: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
(可同时参加招标编号为FJSJNPZ-[2011]008/009/010/011四个项目投标活动)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万元整 ;
招标编号为FJSJNPZ-[2011]008/009/010/011四个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需要分别提交,且在单据上注明项目名称与编号,方便退保工作.
2、原招标公告特别说明(1):本招标项目FJSJNPZ-[2011] 011与招标编号为FJSJNPZ-[2011]008/09/010号招标项目……但可委托同一建造师参加开标;……,按中标的先后顺序确认中标资格。
修改为:删去“但可委托同一建造师参加开标”,不同项目的投标活动需派出不同的建造师出席,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原招标公告特别说明(2)本招标项目FJSJNPZ-[2011]011与招标编号为FJSJNPZ-[2011]008/009/010号招标项目((外屯乡中心幼儿园工程/镇前镇中心幼儿园工程/杨源乡中心幼儿园工程))投标人的对应球号只抽取一次,同时适用于以上四个工程,但分别抽取中标候选人。
修改为:本招标项目FJSJNPZ-[2011]011与招标编号为FJSJNPZ-[2011]010号招标项目(杨源乡中心幼儿园工程)投标人的投标编号只抽取一次,同时适用于以上二个工程,但分别抽取中标候选人。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1 年 3月9日 9 时 00分前,提交地点为政和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均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1 年 3月9日 15 时 00分前,提交地点为政和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提前5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密封及提交现调整为:按招标编号分别进行编制且分别提交,即招标编号为FJSJNPZ-[2011]010号的政和县杨源乡中心幼儿园工程和招标编号为FJSJNPZ-[2011]011号政和县澄源乡中心幼儿园工程两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不变。
本补充通知为FJSJNPZ-[2011]011号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招标人:政和县澄源乡中心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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