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44040120120307059SG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日期 | 2012-03-22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项目答疑公告公告
项目编号 44040120120307059SG
项目名称 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一期工程-中心岛临时堤岸及E区填土工程
标题 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一期工程-中心岛临时堤岸及E区填土工程答疑
内容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第8.1”中“其他事项,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下1至4项中至少一项证明(P8页-P9页),累计计算的可支配土方资源不少于200万立米”的证明材料,开标现场是否需提供原件?
答:投标时标书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土方资源所有人的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如土源非投标人的则须加盖土源所有人,即场地平整工程,基坑开挖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属单位的公章)。原件在开标评标现场核查。
2、开标现场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是否需参加开标会?
答: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评标会,并随身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按要求参加开标评标会议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评标时需要核查的原件如下:
a)、上述第1点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b)、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如使用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管理手册代替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需和安全考核B证原件一起使用);
开标评标现场需要核对的材料原件,单独包装在一个包装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开标后,不再接受任何后补的证明文件。不按要求提供相应原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可支配土方资源的证明材料中多项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是否指场地平整工程,基坑开挖等(弃土)工程都要有施工许可证?
答:是。
5、投标报价书正本须采用招标人发出的盖有招标人公章的投标报价汇总表用手工填写。投标人须到招标人处领取盖有招标人公章的投标报价书汇总表。未按上述按要求填报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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