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襄阳市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
采购安装答疑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安装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1前附表中
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是
□否
现更改为:
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是
☑否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答疑澄清!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单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
|
||
文件下载 | 请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