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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1年10月26日 > 变更公告 > 文化广场明珠影剧院电视传播网络系统招标变更

文化广场明珠影剧院电视传播网络系统招标变更

2011-10-26 山东省滨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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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山东省滨州市
发布日期 2011-10-26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方式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1年10月26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文化广场明珠影剧院电视传播网络系统招标变更。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
**经济开发区文化广场明珠影剧院电视传播网络系统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济开发区明珠影剧院工程 已由**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视传播网络系统设计、施工进行二阶段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经济开发区文化广场明珠影剧院电视传播网络系统招标。 *、工程建设地点为 渤海二十四路西、黄河二路-三路之间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和本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二个以上(含二个)剧场剧院项目电视传播网络系统设计的类似业绩。 *、 系统中所采用的核心设备(如存储、交换机、服务器等硬件及数据库软件),应提供原厂商或原厂商的中国销售总代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 本项目中所有非自主研发软件必须具备合法版权,并以书面方式承诺若因版权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自主研发软件投标人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为本项目特制开发的软件在该项目上中标人与招标人共有知识产权; *、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 时至_** 时,下午_** 时至 **_时(**时间,下同),在 ***渤海十七路府前街***号阳光大厦B座*层 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及产品经销授权许可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渤海十七路府前街***号阳光大厦B座*层 邮编: ****** 联系人:******* 电话: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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