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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1年01月01日 > 变更公告 > 应急联动系统升级监理招标变更

应急联动系统升级监理招标变更

2011-0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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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NNZC2010-3131A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日期 2011-01-01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南宁市应急联动系统升级监理采购(NNZC2010-3131A)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二) 一、项目编号:NNZC2010-3131A   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南宁市应急联动系统升级监理采购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0年12月23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南宁市应急联动系统升级监理项目采购(NNZC2010-3131A)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一、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2条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第2点原 “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含临时资质)。” 现更改为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含临时资质)。”;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5页评分办法的3、商务分中,第1)项(1)点“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监理资质乙级的得3分,甲级的6分;(满分6分)”; 三、招标文件第5页评分办法的3、商务分中,第1)项(4)点由原来的“企业业绩(满分5分):投标人2007年以来承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中,所监理项目的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每项工程得1分;投资规模小于3000万元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每项工程得0.5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单复印件,原件备查)。”更改为现在的“企业业绩(满分11分):投标人2007年以来承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中,所监理项目的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每项工程得2分;投资规模小于3000万元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每项工程得1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第6页评分办法的3、商务分中,第2)项(3)点原 “……(本项评分由各评务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否则不得分。” 现更改为 “……(本项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否则不得分。”。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延长至2011年1月16日止,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1月17日上午9:00,其他时间安排相应顺延。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尚锋 0771-552789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韦西林 0771-555526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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