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福安市金蟹垅道路二期建设(改造)项目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安市金蟹垅道路二期建设(改造)项目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招标项目,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实施线上解密,无需投标人派人到交易中心解密或参加开标。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并在网上公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安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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