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无锡市 |
发布日期 | 2018-06-01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无锡市公安局 | 招标公司 |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锡山区公共视频共享云平台项目设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XSZFCG(C)20180061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的委托,就其锡山区公共视频共享云平台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锡山区公共视频共享云平台项目设计
原采购项目编号:XSZFCG(C)20180061
原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18年5月23日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37页:
“F.报价明细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设计人员费用
人次
591
报价人自行测算,不得明显低于无锡地区工资标准;
2
车辆费用
台班
240
报价人自行测算,不得明显低于无锡地区车辆台班标准;
3
电子地图及二次开发工具
套
1
4
出图及资料费用
套
1
5
其他
项
1
一
小计
二
税收
6.00%
三
合计
”
现更改为:
“F.报价明细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设计人员费用
人次
607
报价人自行测算,不得明显低于无锡地区工资标准;
2
车辆费用
台班
248
报价人自行测算,不得明显低于无锡地区车辆台班标准;
3
电子地图及二次开发工具
套
1
4
出图及资料费用
套
1
5
其他
项
1
一
小计
二
税收
6.00%
三
合计
”
2、原招标文件第6页:
“(2) 补充性文件
A.报价人的历史、背景和近二年主要业绩介绍;
B.项目实施方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进度计划,格式自行设计)”
现更改为:
“(2) 补充性文件
A.报价人的历史、背景和近二年主要业绩介绍;
B.项目设计方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进度计划,格式自行设计)”
3、原招标文件第6页及第31页: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县(区)级及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报价人为其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2017年12月-2018年5月)(报价时必须携带社保交纳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
现更改为: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县(区)级及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报价人为其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2017年11月-2018年4月)(报价时必须携带社保交纳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18年6月1日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联系人:华建琦蒋洁
电话:0510-88226816
传真:0510-88218810
邮编:214101
网址:http://www.xishancity.gov.cn/zfcg/
2.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
地址:无锡市锡沪中路92号
联系人:黄炜达
电话:0510-82225186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二○一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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