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吉安市 |
发布日期 | 2009-02-23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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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信息 |
一、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的质量要求改为: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
二、招标文件“B标段暂定主要材料单价明细表”中第4项10米双挑杆灯暂定价为2600元/套,小计改为312000元。相应路面标中路面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18项描述修改2600元/套,进入工程总造价。第9项桥面花岗岩栏杆,第10项桥面人行道2.5厚花岗岩两项删除。
三、招标文件“B标段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中碎石10-30mm信息价改为:58元/m3
招 标 答 疑
一、问:A、B标为两份施工组织设计?即为两份技术标?分开密封?
答:A、B标段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密封。
二、问:施工总工期为300日历天,A标路基为200日历天,B标施工工期以路基开工日计起300日历天,B标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是否为100日历天?(以路基标准完工日计起)
答:可以这么理解,但要注意路基标与路面标施工时工作衔接。
三、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参照何地何时的造价信息?
答:未明确单价的材料,各投标人自行对泰和县现行市场价调查。
泰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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