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 |
发布日期 | 2009-02-24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关于“福田区红树林修复工程(河口水质净化厂)闸门阀门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TCG200901311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修改通知
由于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家数不足三家,而导致该项目延长投标报名时间。经与采购单位协商,现将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做以下修改:
1、第1条修改为:“投标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删除第2条“(2)如果为外地注册供应商须在深圳有分支机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证明)”。
3、第3条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是闸门或阀门的生产厂家,或在深圳市注册的专业从事闸门或阀门等设备供货的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
4、第4条修改为:“生产厂家须有国家颁发的闸门和阀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有闸门和阀门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其他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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