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0624-04130415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日期 | 2005-02-05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宁德市闽东医院 | 招标公司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各投标人:
现将闽东医院病房大楼建筑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0624-04130415)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澄清修改通知公布如下:
1、 投标截止时间现更改为“2005年2月 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正文各章节总页数澄清如下:
“第1章 投标邀请书”共2页、“第2章 投标须知”共23页、“第3章 合同条款”共23页、“第4章 工程技术规范”共3页、“第5章 报价要求”共10页、“第6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共1页、“第7章 图纸(另册提供)”共1页、“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共37页、“第9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共21页。
3、招标文件第1-1页第6点现更改为:“6.开标时间: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评标法评标,招标人(招标代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首先公开打开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信封(包封),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经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表、技术文件评审后,再打开经资格审查合格和通过技术文件合格性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文件和商务文件信封(包封),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金额、工期和工程质量承诺及投标保证金金额。”
招标文件第2-6页第21项第23.1款“开标” 现更改为“本项目采用双信封评标法评标,招标人(招标代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首先公开打开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信封(包封),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经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表、技术文件评审后,再打开经资格审查合格和通过技术文件合格性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文件和商务文件信封(包封),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金额、工期和工程质量承诺及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函文件和商务文件的开标时间: 2005年2月24日17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若因资格审查和技术文件评审报告未完成,经评委会同意,可延后商务文件的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两次开标时均应持相关证件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招标文件中有关开标时间、地点及程序与本条款有不同之处的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4、招标文件第2-4页第14项第13.7款“核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调整办法”中“……。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而其误差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在合同总金额的正负2%之内的不予调整,超出规定范围的部分,按实增减。……”现更改为“……。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而由该误差之和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在合同总金额的正负2%之内的不予调整,超出规定范围的部分,按实增减。……”。
5、招标文件第2-5页第19项第18.3款“《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规定” 中“18.3.2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当用白色(不可以用彩页)A4(有关图纸可用A3的白色纸)复印纸打印,并用装订线装订成册;……” 现更改为“18.3.2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当用白色(不可以用彩页)A4(有关图纸可用A3的白色纸)复印纸打印,并用白色装订线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中“低价风险控制价”与“招标最高控制价”含义不同,为避免混淆,现将招标文件第2-6页第25项第33.2款 “低价风险保证金”中“低价风险控制价” 现更改为“低价风险控制线”。
7、招标文件第2-12页第7.1款“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中增补“第9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8、招标文件第3-5页第4.1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3套施工图。”更改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6套施工图。”
9、招标文件第5-5页“附件1、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参考价一缆表”中第15项“内墙面水泥漆(耐清洗)”增补参考品牌:海峡、元邦、凤美。
10、招标文件第8-24页“主要材料价格表” 备注中 “2.凡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设备和材料,投标人可以自选品牌进行响应性报价,并在备注中标明投标采用的品牌、厂商,其投标所报的设备、材料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高于参考品牌。”删除。本表可按软件自动生成。
11、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清单” 增补“上部筒体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项目。
12、本项目招标“招标最高控制价”和“低价风险控制线”公布如下:
招标最高控制价(小写):97774840元
(大写):玖仟柒佰柒拾柒万肆仟捌佰肆拾元
低价风险控制线(小写):92774840元
(大写):玖仟贰佰柒拾柒万肆仟捌佰肆拾元
本答疑纪要和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为0624-04130415)的补充部分,本答疑纪要和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和澄清修改为准,本答疑纪要和澄清修改未提及部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答疑纪要和澄清修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上网公布,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规
定向招标代理领取本答疑纪要和澄清修改的书面文本。
(本页无正文)
招标人:宁德市闽东医院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52405 传真:0591-87532459
联系人:谢 敏、林 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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