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日期 | 2016-12-24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武警福州指挥学院教学楼装修工程(施工)答疑标题:进度款疑问时间:2016-12-24内容: 福建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07]157号 第一条 合同应当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周期,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条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规定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第三条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并按照有关规定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计划。 (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二)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有预付款的,按预付款支付比例相应扣减进度款支付比例)。 本工程未约定按月支付进度款比例,请建设单位依据文件精神补充相关条款。标题:武警福州指挥学院教学楼装修工程(施工)答疑时间:2016-12-27内容:武警福州指挥学院教学楼装修工程(施工) 答 疑招标编号:闽华广[2016]招39号 各投标人: 我公司对武警福州指挥学院教学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内容如下: 1、 福建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财建[2007]157号 第一条 合同应当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周期,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条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规定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第三条 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并按照有关规定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计划。 (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二)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有预付款的,按预付款支付比例相应扣减进度款支付比例)。 本工程未约定按月支付进度款比例,请建设单位依据文件精神补充相关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武警福州指挥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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