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沈阳市 |
发布日期 | 2005-02-03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沈阳市苏家屯区教育局 | 招标公司 | 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苏家屯区规范化考点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T(Z)2005-0001],现做如下修改:
1、"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资质及安全技术防范证书(一百万以上施工能力)"修改为"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资质(一百万以上施工能力)"。
2、招标文件第5页,前附表第一项中"要求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修改为"要求工期:2005年2月25日开工,2005年4月25日竣工"。
3、招标文件第22页,第三章合同专用条款中第14条, 1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中,"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每个考点施工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10%的余款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期满后10日内结清。"修改为"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时间:货到验收合格付合同总额的4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总额的50%,其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日内结清"。
4、招标文件第34页推荐技术装备方案表中第一项,规格型号所质量标准中"MPEG-4压缩,硬盘子20G,录像总资源25FPSX24路"修改为"MPEG-4压缩,硬盘120G,录像总资源25FPSX24路";第五项,规格型号所质量标准中"24孔子1寸"修改为"24孔21寸"。
5、招标文件第63页,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位"修改为"综合单价"。
6、硬盘录像机显示器为17寸纯平显示器。
此修改通知作为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约束力。
|
||
文件下载 | 请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