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闽建融(N-2007)招字第004号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宁德市 |
发布日期 | 2007-02-2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宁德市东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公司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由我司代理的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石印山北片区)第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编号为闽建融(N-2007)招字第004号)做如下更改:
一、招标文件第5页:第1条“…其建设地点位于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内…”更改为“…其建设地点位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内…”。
二、招标文件第26页:第一条更改为:工程名称: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石印山北片区)第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内。第十条“…委托人提供宁德市工程设计图纸、…” 更改为“…委托人提供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石印山北片区)第二标段工程设计图纸、…”
三、投标保证金取消转帐形式汇入招标人提供的帐户,更改为汇票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有效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截止时前汇入招标人提供的帐户,帐户更改为:
收款单位名称:宁德市东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账号:136010100100040054
有效银行汇票(原件)在投标截标前与投标文件分别且同时提交,有效银行汇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中,做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时需提供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核对。
四、招标文件第35页:“第2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基本素质要求一栏更改为:
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7分:
(1)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国家注册总监,总监专业为工民建或土建(专业以国家注册岗位证为准),
(2)业绩(2002年1月以来担任过已竣工的总投资在4千万的或以上的项目总监),
在上述得分基础上,高级职称,业绩(2004年1月以来担任过已竣工的总投资在5千万的或以上的项目总监;本项与第(2)点业绩不同),信誉(2003年1月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称号的),的各加1分。
注:本项目最高得分10分,最低得分0分。
五、招标文件第37页:“第6点、监理业绩信誉分项评分标准中监理经验评分加分一栏:2003年1月以来投标人监理过已竣工的厂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得2分;监理过一等工程的每项得2分,监理过二等工程的每项得1分、本项满分得6分。”更改为:“2003年1月以来,投标人监理过已竣工的厂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每项得2分;监理过一等工程的每项得2分;监理过二等工程的每项得1分;本项满分得6分。”。
六、招标文件第57页:“六、拟投入项目总监已完成的项目业绩表(列出自2003年1月以来已完成工程)”更改为:“六、拟投入项目总监已完成的项目业绩表(列出自2002年1月以来已完成工程)”。
七、投标文件封面除“技术文件副本封面”外,其余投标文件封面参照招标文件第40页内层包封袋封面,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中取消“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且注明“正本”或“副本” 。在招标文件中遗漏最后一页 “技术文件副本封面”的,请于2007年2月27日起7天内,向代理机构索取,未索取“技术文件副本封面”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八、招标文件第33页:“第十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可向招标工程的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更改为: “第十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的,投诉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九、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7年3月13日上午9:30 时更改为:2007年3月14日上午9:30 时止;开标时间2007年3月13日上午9:30 时更改为:2007年3月14日上午9:30 时。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4幢2-C
电话:0593-2983635
200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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