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发布日期 | 2017-02-25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岳普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关于变更岳普湖县教育局中小学厨房设备项目带样品情况公告KSYPHX(XJ)2017-04号
为了方便更多供应商参加教育局2017年2月22日挂网采购的厨具设备,针对携带所有样品、产品合格证、环保标志的要求做以下变更:
1、240或360型蒸饭车携带一样即可、样品具有产品合格证、环保标志(双门消毒柜、保鲜柜、冷藏柜如与蒸饭车相同品牌的不用带样品,如不同品牌要携带其中一样即可)。
2、开水器、净水热水器携带一样即可、样品具有产品合格证、环保标志。
3、和面机、不锈钢案板、洗衣机携带样品,样品具有产品合格证、环保标志。
为了保证提供产品实物与实际供货的产品一致,在此也谢谢投标方的积极参与。
其它参数要求不变
特此公告
岳普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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