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日期 | 2017-12-23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XCJFZ(2017)GC078号
邀请单位:福建中尊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融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闽禹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汇宏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禹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新堡排洪渠修复工程已由闽侯县财政局、闽侯县水利局以侯财农办【2017】4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审核报告240294元,K=10%,发包价为216264元;
2.2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审核报告
2.3.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5.工期: 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凡被邀请的投标单位,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购买招标文件,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地址: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4、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以建造师执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4.3.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4.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按有关规定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仟 元整。
4.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村务公开栏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民委员会
地 址: 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
联系人: 卓正津
联系电话: 1370509784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邮编:350013;
电话:0591-87571681,传真:0591-87571681;
联系人:刘工
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新堡排洪渠修复工程补充通知 2017-12-28 招标编号:FJXCJFZ(2017)GC078号 招标编码:CBL_20171228_100333598 开标时间:2018-01-0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4万元
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新堡排洪渠修复工程补充通知
致:福建中尊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融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闽禹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汇宏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禹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代理的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新堡排洪渠修复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和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 09时30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 14时00分”。
2.本补充通知作为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闽侯县小箬乡大坂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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