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张家界市 |
发布日期 | 2016-09-27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公告预览
新宁县县城主要道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终止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县城主要道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新宁财采计【2016】000243
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20161038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推荐供应商日期:2016年7月22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8 月 2 日 9 时 00 分
竞争性性谈判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 9 时 00 分
废标情况:本项目于2016年8月2日评审结束,第二标段成交供应商为珠海巨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49.56万元。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6年8月3日发出成交通知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2016年8月8日前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月10日,珠海巨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陈贤国来向采购人报告,其响应文件约定的关键岗位人员黄福德、曾宪清因病住院抢救,不能到岗履责。经成交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认定:成交供应商不能签订合同的原因,不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以下简称74号令)第五十四条(二)项情形。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同意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
采购人根据74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报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并报县财政局备案)决定新宁县县城主要道路提质改造工程(二标段)监理服务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重新采购活动时,原成交供应商珠海巨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不得参加。
采 购 人: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陈贻道
电 话:13973582333
地 址: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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