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LGCG2012028321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 |
发布日期 | 2012-02-21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关于“龙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资格招标项目编号:LGCG2012028321”的补充公告
致投标人: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现对龙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资格招标(项目编号:LGCG2012028321)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做出修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能进行计算机的联网管理;
修改为:
4)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系独立企业法人在深圳设立的支(分)公司,该独立法人或支(分)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注册;(同一家公司在深圳地区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公司或以上级别的公司由总公司授权一家参与投标)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能进行计算机的联网管理;
二、招标时间作如下调整:
项目原招标时间:
(1)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2年3月5日9时1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6日9时10分之前;
(3)开标时间:2012年3月6日9时10分。
更改后时间:
(1)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2年3月28日9时1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29日9时10分之前;
(3)开标时间:2012年3月29日9时10分。
其余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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