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衢州市 |
发布日期 | 2008-05-1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关于柯城区白云街道电梯答疑澄清公告
公告日期:2008年5月16日
一、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第七条:
1、电梯一般技术要求中轿厢地面下凹28mm,花岗岩由供应商负责采购施工,但需提前向采购人提供花岗岩样品,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是指“花岗岩施工前轿厢地面下凹28mm。”
2、电梯的基本功能第16条“井道地坑内进水有预警装置”取消。
二、第四章合同的主要条款作如下调整:
1.第五条“交货地点”应为“柯城区白云街道办事处服务中心及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工地”
2.第六条“交货时间及安装竣工时间”调整为“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三个半月之内完成。”
3.第七条“付款方式”调整如下:
1、合同签订后七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定金;
2、货到工地七天前,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并向本工程的施工总包单位提交配合费;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有关部门及甲方验收合格后七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同时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4、剩余5%通过有关部门及甲方验收合格24个月后七天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三、谈判文件中如有与上述答疑有矛盾处,以本答疑为准。
衢州市招投标中心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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