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日期 | 2018-04-24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2018年城市控水清水(综合类)工程集中监理
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泰州市范围内最多有一个在监工程,是指总监理工程师须满足下列条件:(1)在泰州市域外无在监工程;(2)在泰州市范围内最多有一个在监工程。
特此说明
本纪要列为招标文件,是编制标书和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2018年城市控水清水(综合类)工程集中监理
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各投标单位:
问: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需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其他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满足“泰住建[2017]64号文”,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由于我公司属河海大学校办企业,本次投标拟用部分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3]70号文件”的规定,事业编制未纳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范围,无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特申请明确此类人员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答:根据《建设部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和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建市监函[2006]40号)文件的要求: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工程监理企业的人员,若人事管理权在工程监理企业的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通过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须提交该人员在工程监理企业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清单,以及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该人员在工程监理企业工作的人事证明。
本纪要列为招标文件,是编制标书和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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