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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9年02月22日 > 变更公告 > 莆田市荔城区企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项目设计变更公示

莆田市荔城区企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项目设计变更公示

2019-02-22 福建省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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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
发布日期 2019-02-22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 程 概 况 项目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企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项目 建设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 泉州市协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福建中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合同造价 13,468,010元 设 计 变 更 申 请 1、拟设计变更类别 甩项( √ ) 增加造价比例3%及以下( √ ),或增加造价100万元及以下(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一、后卓溪(D区)设计变更: 1、H4+618防腐木栈道与H4+440之间空出一段没有连接起来,因此H4+618防腐木栈道延伸至H4+440处与1.5米毛石防汛步道相接,防腐木栈道增加33.2米。 2、H4+825处生态观测设施(D-7节点)移至右岸H4+410 处。 3、因H4+825处亲水平台(D-8) 移至左岸H4+430处。 4、H4+974与上山的道路衔接,H4+974处增设台阶式登山道,踏步和休息平台宽度为1.3m,具体做法: 130厚花岗岩粗凿面;3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 5、为保持H4+035处拱坝原地形地貌,将原设计H4+035汀步移至H4+430水坝上;同时水坝两端增加汀步与左右岸的园路相接,汀步宽度0.85m。 6、在后卓溪(D区)和汀林溪(A区)各园路路口常有小型车辆和摩托车经常驶入园路,不但降低园路使用年限而且给进园路休闲煅炼的行人带来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在各园路路口增设路障石,应建设单位要求在D区(后卓溪)和汀林溪(A区)各园路路口增加路障石,做法:30×30cm石制障碍柱,外露45cm,埋深25cm,间距40cm;路障石数量:57个。 7、由于后卓溪(D区)局部河段的河道淤泥较厚,有阻洪现象,经建设单位要求,将H3+200~石磨拱坝(H4+034)段进行河道清淤,清淤深度为0.5m;将石磨拱坝(H4+034)至上游人工湖(H4+413)段进行河道清淤,清淤深度为约1.5m。 8、H4+920处亲水平台甩项处理。 9、D区4m桥由于现有两侧挡土墙破坏严重,没有基础无法施工,作甩项处理。 二、企溪(E区)设计变更: 1、因4.5米防汛步道已施工和荔枝古树(已挂牌保护)不能破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应建设单要求将E-1亲水平台移至K0+030。 2、E-1亲水平台因两侧有荔枝古树(已挂牌保护)不能破坏,只能按9.7×6(米)施工,无法按图纸10×6(米)施工。 3、因4.5米防汛步道已施工和荔枝古树(已挂牌保护)不能破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应建设单位要求将E-5亲水平台移至K0+800。 4、应北大村委会要求:若种植芦苇,会被当地群众割除做当地“贡银”的材料,建议芦苇更改为千屈菜。 5、因征迁问题,K0+200~K0+600段左右岸园路广场及绿化工程作甩项处理。 三、吴江连通沟(C区)设计变更: 1、由于C区(连通沟)两端园路之间桩号左岸WJL0+380~WJL0+555段长度175米道路没有硬化,两端园路没有衔接起来。经当地群众强烈要求:该段有交通需求,需要进行道路硬化施工。后经西天尾镇人民政府和荔城区水务局有关人员现场考察后,同意采用C25砼进行硬化,人行道路宽2.0m,人行道路碎石垫层厚20cm,C25砼路面厚15cm,同时在道路下沿线埋设7根DN300和1根DN500的砼预制管用于道路内侧区域排水,每根长度11m左右。 2、由于房屋密集,征迁问题,护岸WJL0+000~WJL0+370段作甩项处理。 3、由于房屋密集,征迁问题,WJL0+000~WJL0+360段园路及绿化工程作甩项处理。 四、汀林溪(A区)设计变更: 1、因当地村民通行需求,TL3+530处汀步建议变更移至其他位置。 2、因九华路桥梁已施工,TL3+620~TL3+713段园路无法施工,取消。 3、因西天尾中心小学围墙离河道过近,TL3+400~TL3+620园路无法按2.5m宽度施工,园路宽度更改为1.5m。 4、TL3+610因场地情况发生变动,A-1节点广场无法按图纸施工,建议该广场移至园路内侧,并增加九华路连接至广场园路。 5、为满足步道沿线村民休息需求,沿线增设若干休憩节点(位于TL2+240)共约63m2,面层为30mm厚花岗岩,基础按步道做法,具体工程量以实际签证为准。 6、因桩号TL2+915~TL3+016段左岸因大片的古荔枝树林,当地政府要求进行保留并保护,经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确认,园路从少林路机械厂后面围墙经过。 7、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前期已经种植的水杉已经全部枯萎,因此我公司建议变更采用其他树种,建议本工程的45棵水杉更改为海南蒲桃。 8、因A区汀林溪桩号TL1+748(龙山村村桥头)~TL2+400(龙山公园)左岸园路及绿化建设已列入龙山公园规划,因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在景观方面标准较低,为避免重复建设,同意甩项处理。 因A区汀林溪桩号TL2+560~TL2+800右岸园路及绿化建设已在镇文化中心建设时已完成绿化及园路建设,破坏再重新建设并不具备意义,同意进行甩项处理。 因A区汀林溪桩号TL0+000~TL1+160左岸绿化工程、TL1+748~TL2+900左、右岸绿化用地因原地生态植物茂密,与本工程设计理念相符,因此不需要破坏现有生态再种植植物,同意甩项。 3、拟设计变更理由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4.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检查、领导调研视察提出要求的,或各级政府文件或纪要等作出要求的。(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变更及签证:48483元 增项:325497元( 属于三类变更) 甩项:-4408369元 合计:-4034389元,占合同价的-30.0% 5、其他附件材料 工程联系单01-09号,莆田市荔城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43号和(2018)41号,变更预算书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人民政府 项目施工单位: 泉州市协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项目监理单位: 福建中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意见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附件: S28BW-819022210471.jpg S28BW-819022210470.jpg S28BW-819022210320_0011.jpg S28BW-819022210320_0010.jpg S28BW-819022210320_0009.jpg S28BW-819022210320_0008.jpg S28BW-819022210320_0007.jpg S28BW-819022210320_0006.jpg S28BW-819022210320_0005.jpg S28BW-819022210320_0004.jpg S28BW-819022210320_0003.jpg S28BW-819022210320_0002.jpg S28BW-819022210320_0001.jpg S28BW-819022210240_0002.jpg S28BW-819022210240_0001.jpg S28BW-819022210231.jpg 会议专题纪要.jpg S28BW-819022210260.jpg S28BW-819022210251.jpg S28BW-819022210250.jpg S28BW-819022210270_0006.jpg S28BW-819022210270_0005.jpg S28BW-819022210270_0004.jpg S28BW-819022210270_0003.jpg S28BW-819022210270_0002.jpg S28BW-819022210270_00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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